名称 | 关于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保机构长效合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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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62048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发布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阳新县支行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阳新县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阳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湖北银行阳新支行、阳新农村商业银行、阳新汉银村镇银行,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银担“深度互信”合作,建立互利双赢的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机构业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小微和“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 〔2022〕2号)、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特色补短板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黄发 〔2022〕4号)、中共阳新县委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补短板促深化强创新持 续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 》的通知(阳发〔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长效合作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发挥部门协作优势高效精准服务。改变传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担保公司)通过直接“扫街扫村”找项目或坐等银行、企业找上门的获客服务,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各合作银行联合搭建业务批量推荐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和合作银行根据事前约定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业经营主体开展项目申报,集中筛选后向县担保公司批量推荐融资担保客户,实现对县域企业的全覆盖。
二、尽职调查实行“形式审查”。不再采用传统模式下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分别开展尽职调查的“双线”审查方式,由县担保公司和银行建立深度互信的错位审查机制,不重复收取客户资料、不重复开展尽职调查,推广“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等批量产品,推动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在规范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实行“联合尽调、审批互认、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时效,实现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办理初步意见。如有需要,组建银行、担保公司联合踏勘队,将银行和县担保公司初审环节合二为一,双方 报告“互认、互信、互通”。
三、合理确定担保贷款的利率和担保费。对担保贷款中的小企业贷款、“三农”贷款、“民生”项目贷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相关政策落实有关利率优惠政策,县担保公司要根据相关政策落实有关担保费优惠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阳新县支行
阳新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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