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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阳人社审批字〔2022〕第13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2-00273 发布日期 2022-09-07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所属机构 县人社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阳人社审批字〔2022〕第13号)

黄石秦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8月30日向我局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准予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所下属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

1、生产一线岗位23人,包括操作员、检验员、质检员、工艺员、中控员、磨机工、装车工、皮带工、班长;2、生产辅助岗位12人,包括勤杂工、调度员、司磅员、仓管员。

二、本次许可适用于你单位(适用范围)上述岗位,实施时间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实施期满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三、你单位应加强工时管理,严格按照本决定许可的范围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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