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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政务服务领域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5049 发布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政务服务领域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政务服务领域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阳新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政务服务领域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2]10号>》的要求,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深化认识、融会贯通,对标全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推广借鉴的先进改革举措及优秀经验做法,学习借鉴在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创建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扩大改革事项创建成效。

二、复制推广的内容

(一)全面探索市场准营即入制。

通过对接“信用核查”功能,自动对比市场主体与国家信用信息平台提供的联合奖惩名单,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严格筛选,确定市场主体承诺资格;实施自主承诺,根据市场主体选择的行业事项,动态生成包含许可条件、审批依据的市场准营承诺书,通过对接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一书承诺、全程网办、承诺即入。针对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 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按照“一业一证”许可要求做到承诺即发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仅凭书面承诺书即可承诺即准营(先准营后发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二)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线下企业开办专区转移至线上,通过云客服、呼叫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党员兜底工作室等服务举措,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帮办代办服务  体系;进一步降门槛、减材料,商事主体登记实施确认制,构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体系,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延伸服务链条,发放“光谷创业大礼包”,拓展企业开办办理事项,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范围,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注册即开户”(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开展一证多址改革。

在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内部食堂开展“一证多址”试点,辖区内的食品连锁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内部食堂在完成总部的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后,其新开的门店或新增的单位内部食堂只需在总部的经营场所地址栏加上分店的地址即可完成许可,不再发放纸质许可证,通过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即可实现“亮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四)进一步提升注销便利度。

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程序、时间,建立容错机制,推行营业执照免于激回;实施企业注销“一事联办”,符合联办条件的可同步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即时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城镇企业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等事宜;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企业注销“简易办、网上办”成常态,市场主体活跃度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直各相关单位)

(五)推进企业年报自主公示。

坚持“企业自主、引导帮扶、信用约束”原则,分类建库,分类施策,精准指导、一次提醒,推动实现企业年报由被动催报向主动申报转变。强化政策宣传,实行“五进”宣传工作法,确保年报政策宣介到位。推广应用年报智能填报系统,拓宽填报渠道,提升便利度。改革后,企业年报主动性明显提升、质量明显提高、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年报率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六)开展“一照 多址”改革。

企业在其登记的住所所在区域范围内、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可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降低企业发展制度性成本。在改革制度设计上,明确“一照多址”事项为备案事项,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支撑,提升办理便利度。设置办理专窗,制发办事指南,企业即来即办。强化审监协同,及时推送备案信息到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信息共享,营造创新发展的先行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指引,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舆论宣传氛围,激发市场创业活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七)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根据功能定位和项目类型等特点,将整个园区划分为不同片区分别开展区域统一评价,评价成果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将评价成果放入“交接清单”、录入“联审平台”、导入“查询窗口”和纳入“招商地图”,企业免费使用查询,部门共享即用,大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根据工业“标准地”性质,成立存量地和新增地两个服务专班,全程包联服务,确保 5日内和90日内分别公开出让,提高工业“标准地”出让的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实现线上“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建立住建、资规、消防、城 管等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实现数据和证照“统一受理、统一测绘、统一验收、统一出具 验收证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企业基本实现“零跑腿”。(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大队、县直各相关单位)

(九)水电网用能要素联动报装。

搭建“水电气网用能要素联动报装”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再造流程,实现无表申请减材料;在主营业网点设立“联动报装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减跑动;预约上门服务,同步施工,实现一日接入减时间;实行外线工程免审批,联合勘查设计,实现一次踏勘减环节;自动获取信息,2分钟办好,实现一口报装优服务。(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县供电公司、县城发水务公司、县华川天然气公司,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增值税留抵退税“精简 达”项目。

通过退税智能画像,实现退税对象精确识别,政策提醒精准推送;通过精简退税流程、精简填报资料,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纳税人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直接提出申请,一般退税时间压缩至1-2个工作日;通过完善“三步审核”流程、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实施“三种应对”手段,确保疑点发现快、风险防得住;通过走访小微企业、重点企业及困难行业,跟踪了解企业退税款用途,引导有效运用政策,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全力助企纾困。(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一)建立税收营商环境“负面清单”机制。

对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以及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设立了15条禁令、62个“不准”,为税收执法、优化税费服务立规矩、划红线、设禁区。结合“负面清单”制定“十项承诺”,广向社会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对照“负面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填写自查表、开展承诺等方式,逐一排查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二)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制定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全量归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粮食等领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中国(湖北黄石)”平台进行信息共享,信息归集拓展到其他领域;开展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采用三级分类信用监管,发送信用提示函进行信用风险预警;推进信用承诺、诚信宣传等活动,“信易+ 培训”、“信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多个应用场景实施落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三)强化对审判执行案件数据信息与政府网格化数据的共享对接。

与阳新县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对接,线上及时获知当事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主动抓取当事人无法提供的立案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老大难”,线下在网格员协助下“上门找人”,实现线上与线下送达执行一体推进。通过区矛调中心与“社区e通”对接,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法院+N”诉调对接机制,减少案件增量。将失信建议推送给社区,纳入全市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实行积分管理,形成失信惩戒社会合力。(牵头单位:县法院、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四)“首席服务官”制度改革。

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精简审批环节、优化操作流程、压减办理时限,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实现跨层级“信息共享”;整合关联事项,实行跨部门“横向授权”;打造“1+N” 审批服务团队,创新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打破行政层级,赋予“最专业的人最高效的审批权”,经授权的首席服务官按照“多审合一”原则,将审核、审理、审批权限进 行整合,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一人通办、全程服务。打破审批过程中层层汇报请示、逐级领导签发等传统流程,实现审批效率最优化。(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五)不动产登记“ 票税分离”改革。

全面梳理“不能办证”问题清单和“票税分离”任务清单,着力解决因问题楼盘不能开具购房发票、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难题。按照“小切口,精准化”思路,全面清理历史税收申报、发票开具资料、原始购房档案等核心数据,打破“票税绑定”的传统管控模式,辅导企业以如实申报为基础,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保障购房人拿到证、早拿证。(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六)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开发可视化查询桌面端、移动端和建设三维模型,实现可视化平台实名认证登录。桌面端叠加在售楼盘、用地报批、学区查询三大专题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查询、点选查询、详细信息查询、限制状态查询四种服务,配套建设地图展示、图上看地、信息导出、查询分享、信息纠错、新闻公告、15分钟生活圈七个功能模块,提供二三维结合的展示方式,微信端配套以图查房功能,实现了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房屋买卖状况、地籍图等信息互联网查询。(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七)存量房转移登记+金融服务改革。

整合优化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相关联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存量房买卖双方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同时可一并提交纳税及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一站式办结。开发“带押过户”系统模块,不动产解押后再抵押可无缝对接,实现还清原贷款、解除原抵押、存量房过户、申请新贷款和设立新抵押5项业务集中“一站式”办理,大幅提升融资、登记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八)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纳税申报模式。

全面梳理电子税务局各税费种的纳税申报操作流程,分税种对“当前电子税务局申报表单、制式纸质表单、金三电子表单”三个不同表单的数据项进行整理列示、梳理差异并进行简化,将申报表所需的1084个数据要素分类赋予提取规则,对可实现预填的133个数据项进行整理归集,将要素化比例从67.07%提升至79.34%。(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九)不动产登记“ 证缴分离”改革。

聚焦房地产楼盘因涉税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情况,以“小切口”谋突破,在不动产登记环节推行“证缴分离”改革,对符合特定情形的房地产项目,将购买方办证与销售方缴税相“分离”,并按规定对销售方应纳税费进行追缴。(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二十)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

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及纳税人反馈意见建议,组建“店小二”服务团队,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办结答复一回访评价”的闭环服务体系,提供“事前主动对接提前筹划—事中专项辅导全程跟进一事后跟踪督办定期回访”的全生命周期税务服务,在重大服务事项中实现了政府、银行、纳服、纪检、法制、征管等多部门的内外循环联动,不断提升征管水平、规避执法风险、防范廉政风险。(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二十一)打造“无证明城市”。

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分三批公示公布免提交材料2943项(证明材料+其他申请材料),不断拓展免证范围“清单办”;确立工作标准,分类推动“五种免提交”方式,精准施策免证路径“分类办”;开发建设“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畅通数据交换渠道,实现部门开具、核验“线上办”;出台“无证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督导考核,强化管理问效机制“照章办”。(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具体安排

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整体部署阶段(2023年3月)

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各牵头单位研究部署复制推广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谋划具体实施步骤,广泛开展典型经验学习复制推广工作。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4月-5月)

一是主动对接,与市县复制推广行动保持一致。积极与上级部门、县营商办沟通联络,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清单,及时学习了解先进经验做法。

二是大胆创新,将经验做法转为工作实绩。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复制推广工作措施,向标杆地区看齐,提炼经验、总结做法,争取在营商环境工作中打造阳新典型。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6月-2023年8月)

按照市县营商办对各地各部门督导检查验收等要求,县营商办将组织各部门进行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总结。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市县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大胆创新、优秀经验做法将给予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创新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主动对标对表,细化改革举措,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制推广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与上级有关部门加强衔接,主动学习借鉴行之有效、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改革举措,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强化学习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借鉴试点改革举措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复制推广中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有阳新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同时,要及时总结梳理、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三)完善配套措施。对实践中需要修订调整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程序适时修订或调整;对涉及管理方式、管理权限、管理层级调整的改革事项,要夯实监管责任,逐项明确监管措施,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推进落实和指导督促,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复制推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复制推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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