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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人民法院 “胜诉即退费”实施办法(试行)
索引号 000014349yx_zfw/2023-00001 发布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县人民法院
文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法院 “胜诉即退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诉讼费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我院决定试行“胜诉即退费”工作机制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胜诉即退费”是指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主动退还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或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胜诉即退费”工作应当达到“一次、全案、全额”标准,即:当事人因退费问题办理手续,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符合条件的案件必须全部退还;应该退还给胜诉当事人的全部金额必须足额退还。

第三条 “胜诉即退费”工作流程:

(一)立案时,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导预缴诉讼费的当事人规范准确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见附件1);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未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的,由案件承办人提示当事人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

(二)存在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的,需提供当事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如代理领取诉讼费)。

(三)案件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应当于三日内根据当事人填写的“退费账户确认书”将当事人退费信息准确录入数字法院系统,并提交网上退费申请,同时将缴费收据、退费账户确认书、生效裁判文书等退费材料一并交由本院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四)财务部门在收到退费材料及网上退费申请后,于三日内在诉讼费管理系统中审批,将费款转入当事人“退费账户确认书”的银行账号,实现网上退费。

第四条 案件承办人应当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向败诉方当事人送达“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见附件2),并载明应交纳诉讼费用金额、汇款账户信息、未按期交纳的法律后果,败诉方当事人应在接到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交纳应负担诉讼费,逾期未交纳的,由案件承办人填写“移送执行函”(见附件3)移送本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执行到位的诉讼费应先进入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再由执行案件承办人办理相关手续发还至诉讼费账户。

第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阳新县人民法院退费账户确认书

附件2:阳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催缴通知单

附件3:阳新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函


阳新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阳新县人民法院退费账户确认书

案号

(20  )鄂0222民初    号

案由


告知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退还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如实填写用于接收退费的有效银行账号。

2.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退费账户确认书”应由当事人本人签名确认,有多个当事人的,应由全部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3.当事人确认的“退费账户确认书”银行账号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再审。如果变更银行账号,当事人应当重新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

4.如果提供的银行账号错误,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银行账号,当事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当事人(原告)


收款人户名


收款人账号


开户行


联系方式


当事人(原告)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的上述银行账号正确、有效,请将诉讼费用转入以上银行账号。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本人支付由本人预交但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原告)(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阳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催缴通知单

(20XX)鄂0222民初XXXX号

XXX:

关于(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已作出XXX号判决,你方应交纳案件受理费XXX元、申请费XXX元、其他费用XXX元,合计XXX元。如双方当事人未在案件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你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交纳以上费用。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收款账户户名:阳新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新支行

收款账号:17170101040012981

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注:如有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则本通知书不发生效力。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产生立为执行案件、采取执行措施、纳入征信黑名单等法律后果。


附件3: 

阳新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函

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关于(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作出 XXXX号裁判,现已发生法律效力,XX(写明当事人)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XXX元、申请费XXX元、其他费用XXX元,合计XXX元,期满仍未交纳,特移送贵局立案执行。

附:阳新县人民法院XXXX号裁判文书

移送人(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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