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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8061 发布日期 2023-05-25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阳新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3〕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压实责任,摸清底数,强化整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民政领域稳定安全形势。

二、主要内容

(一)彻底排查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要认真对照《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附件2,以下简称《重点检查事项》),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并依托“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动态填报排查情况。对重点单位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自查期间,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服务机构有关行业政策标准、《重点检查事项》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对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职责分工,对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认真开展情况核实,情况属实的要迅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二)推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按照“一院(单位)一策”要求,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民政服务机构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专项行动期间,每个民政服务机构要在应急、消防等部门指导下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并建立每年至少推行1次疏散逃生演练机制,确保机构工作人员和有行动能力的服务对象熟知安全出口,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并具备一定的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情况,重点研究解决行动不便人员安全逃生问题,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增强工作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安全管理指导服务。对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主动协调解决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特别是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要及时报请党委和政府解决。主动争取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支持指导,有条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下开展检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分析、事故风险研判、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方式,推动安全责任观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四)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整改到位,完成整改的开展现场核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相关单位或机构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隐患突出且整治过程无法确保人员安全的单位或机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期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服务对象、工作人员,或停止采取相关设施设备等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决不能“带病运行”,坚决杜绝亡人事故发生。

(五)健全问责管理机制。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对单位或机构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隐患却隐瞒不报的、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工作组织不力的严肃指出问题,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前)。要认真研究《重点检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补充完善有关整治内容,通知到所有养老机构(包括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中心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并做好宣传解读和动员工作。

(二)自查整改(6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对照《重点检查事项》,开展自查自改。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专题培训,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

(三)开展检查(7月—8月)。对局属各单位、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7月1日起,将本级排查整治情况按机构类别分别录入“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完整准确填写重大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动态更新,接受监督检查。

(四)督导检查(9月—10月)。深入分析研判我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根据省厅工作组督导检查反馈情况,局机关事务股、养老股、儿童福利院要加强本领域排查整改情况检查,及时报送本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和整改落实情况“三个清单”。

(五)总结提高(11月—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刘会海任组长,牵头抓总,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要定期分析研判,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局属各单位、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局属各单位、民政服务机构要在7月底前报送阶段性进展落实情况,11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乙类乙管”要求,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动态储备防疫药品物资,保持就医转运机制和绿色通道畅通,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好准备。

(三)加强应急值守。端午节、国庆节等重要假期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科学稳妥应对处置,并按程序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汛期将至,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密切部门会商协作,遇有极端天气要果断采取措施尽快转移避险,坚决预防人员伤亡。

附件:

1、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事项;

3、排查整治情况填报说明;

4、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分组表。


附件1: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落实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会海

副组长:郑传波(常务)易名权  方依志  张德荣  王红霞

成  员:徐慧芳  程  静  陈瑞芝  张炳华  方是军  

鲁  凡  严献金  李晓雷  柯继峰  赵  军  

潘池云  石聿坤  周会勇  石海斌  明  亮  

朱利华  王  军  马先华  肖建刚  胡  艳

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1、组长全面负责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2、常务副组长负责统筹安排专项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服从统一调配,充分发挥股室(单位)主要职能,协力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3、常务副组和副组长负责带队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督促整改,并将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成员;

4、各成员对本股室(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开展自查自改,按要求完成“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的填报等工作;

5、设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胡艳同志任专班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报送。


附件2: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事项

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有关岗位具体安全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机构安全定期检查机制;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是否按照“一院一策” 要求编制机构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等。

二、施工安全情况。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机构,是否依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或采用夹芯燃烧性能低于 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生活的建筑;是否安排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施工作业;是否指定专人全程监督施工作业过程:是否在作业前后及时清理相关可燃物等。

三、设施设备配置设置情况。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备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器材:是否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或闭锁防盗窗(门、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问题;走廊通道等明显部位是否设置疏散路线示意 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正常等。

四、用电用气安全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安装并定期检查维护电路、燃气管道和设备;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不规范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问题;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入室问题;是否存在电动床、电暖器、电动轮椅等设施设备老化问题;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燃气具产品或产品老化问题等。

五、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其他问题。依照常态化安全检查细则。


附件3:排查整治情况填报说明

一、养老机构排查整治情况 

填报路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服务机构一综合监管”模块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黄菊,027-50657012

技术支持: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 黄勇,027-50732847

二、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排查整治情况 填报路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专项工作”模块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吴鹰,027-50657073

技术支持: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 黄勇, 027-50732847

三、救助管理机构排查整治情况

填报路径: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监督检

查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模块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朱勇, 027-50657090

技术支持: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 胡华坤,027-50657042 

四、殡葬服务机构排查整治情况 

填报路径: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邮箱地址另行告知)

联 系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胡晋, 027-50657585

五、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排查整治情况

填报路径: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模块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胡晋, 027-50657585

技术支持: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 胡华坤,027-50657042


附件4:全县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分组表

总负责人:刘会海

组别

组长

成  员

督查对象

第一组

郑传波

石聿坤、方是军、朱文涛  

局机关、木港片、排市片特困供养机构、康泰护理院;

第二组

易名权

严献金、胡爱华、周会勇  

白沙片区特困供养机构、宏鑫养老院、老来乐医养院、夕阳红托老院;

第三组

方依志

肖  方、柯继峰、明细艳  

龙港片特困供养机构、祝山养老院、婚姻登记处、殡仪馆;

第四组

张德荣

赵  军、李晓雷、贾  涛

县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黄颡口片特困供养机构、

德福敬老院;

第五组

王红霞

马先华、林  维、冯志亮  

救助中心、救助站、儿童福利院(未保中心)、王英片特困供养机构。

备注: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检查组车辆后勤保障;2、检查组人员对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检查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逐项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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