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政务服务“县镇同权”改革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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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48216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发布机构 | 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县镇同权”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深化集中许可权改革,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工作要求,围绕“实现镇级与县级审批同权,构建县镇一体化、扁平化审批体制”总目标,综合运用直接下放、初审下放、窗口前移等放权方式,推动实现“县镇同权”。通过强化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到位、落到实处,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具体要求
(一)统一标准。
各镇(场)区政府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县级部门制定的工作标准办理各类同权事项,严禁随意审批。务必确保审批权限承接后,审批服务事项所需办理环节“只减不增”、所需办理时限“只减不增”、所需申请材料“只减不增”。
(二)进驻大厅。
所有纳入《阳新县“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的事项,均要参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全面进驻镇级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各镇(场)区政府要在与县有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及时编制、更新有关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主动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公示,并在政务网站显著位置提供查询、办理服务。
(三)受理申请。
实施“县镇同权”改革后,县镇两级基本拥有同等的受理、办理权限,群众既可以按照原有流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以就近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群众到镇便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的,不得出现推诿、拒绝情况。
(四)办理程序。
各镇(场)区政府受理的办事申请,依据不同放权方式,分别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1. 对于直接下放的事项(47项),由镇便民服务大厅审查申请材料后,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加盖镇级审批公章。
2. 对于下放初审的事项(403项),由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质性审查申请材料、出具准予同意的审查意见,转报相应县级部门,由县级部门办理。完成县级盖章(发文)手续后,由县级部门根据申请人需求免费邮寄审批结果(涉密事项除外),或返还镇便民服务大厅。
3. 对于窗口前移的事项(1439项),县有关部门派驻人员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办理。
(五)档案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县镇两级审批部门分别留存管理审批档案资料。镇政府受理、办理“县镇同权”事项情况,定期要向县有关部门备案。
(六)网上办理。
对直接下放权力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及时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权责清单,各镇政府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时认领下放事项基本目录,完善实施清单并发布。“县镇同权”事项要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确保群众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查询及办理。
(七)业务学习。
县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系统“县镇同权”改革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办法、培训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讲解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标准;要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各镇(场)区政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沟通,保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参加业务培训,扎实学习业务,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水平。确保高质量承接下放事项,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群众水平。
(八)监管职责。
县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对审批项目(包括采用县镇同权改革方式审批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县镇同权”的事项,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真正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根据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梳理全县审批服务事项,形成我县“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
(二)优化提升阶段(7-8月)。对“县镇同权”改革中审批事项,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细化受理条件、办件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编制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县“同标准”办理,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审批监管责任。
(三)专题会议阶段(6月)。召开全县“县镇同权”改革大会,建立改革组织架构,下发实施方案,公布同权清单,明确各镇(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四)全面推进阶段。各镇(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全面开展窗口设置、人员选调、硬件配备、系统应用、业务培训、完善监管等改革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行政审批“县镇同权”改革,是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的一项重大创新,是打造县镇审批一体化、扁平化机制方面的重要突破。各镇(场)区政府、县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抓改革,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一线审批人员力量,完善审批工作开展的财力、物力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镇(场)区政府、县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相互联动、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县镇同权”改革工作,切实为群众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严格督查问责。加强对各镇(场)区政府、县各相关部门推进“县镇同权”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场)区政府、县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县镇同权”改革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附件:阳新县政务服务“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1889项)
阳新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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