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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54372 发布日期 2023-07-27 发布机构 阳新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外部支撑,依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现将《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1.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

2.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先行区创建工作专班

阳新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3〕2号)文件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科技融资担保体系,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外部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强县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构建专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着力破解融资难题,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立我县科技融资担保专营业务部门,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构建覆盖全县、上下联动的专业化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县科技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达到3亿元以上,其中2023年达到1亿元,力争达到1.5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设立县级科技融资担保业务部。在我县政策性担保机构阳新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担保公司”)设立科技融资担保业务部,由县财政局统筹财政资金安排科技专项担保资金1000万元,专注服务全县高新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担保公司)

(二)实施“白名单”及推荐制。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直接纳入“白名单”管理,对具有核心竞争力、研发投入高、信用记录良好的暂时没纳入“白名单”的企业经审查合格后实行推荐制。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绿色通道,主动跟踪“白名单”及推荐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与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构建联动机制,主动为“白名单”及推荐企业提供差别化担保服务,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担保公司)

(三)创新担保模式。一是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扩大新型政银担覆盖面,担保贷款增量原则上只做“4321”、“4222”等分险产品,存量逐步转化成分险。二是结合科创型企业“轻资产、弱抵押”等特点,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不断提升信用担保占比,灵活采取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和订单、仓单质押等。三是设立政府基金,推动“投贷担”业务在我县落地。四是在县级市率先运用“科担人才贷”产品,为科技人才提供个人经营性融资授信额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担保公司)

(四)不断优化服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推广。线上,通过云上阳新、县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线下,印制宣传手册,深入到企业,对全县科技型企业进行全覆盖宣传。二是针对全县的科技型企业,定期开展政银企担对接活动,为企业、银行、担保公司搭建无缝、深入交流的平台,打破银企担信息不对称,破解融资难问题。三是减少审批流程,推动银担双方实现“报告互信、批单互认”,推广“见贷即担”、“见担即贷”。(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担保公司)

(五)提供奖补支持。对通过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获得质押担保贷款的企业,按照企业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县域内科技型企业通过县担保公司以知识产权质押反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担保费50%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担保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金融办、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局、银保监组、担保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见附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金融办牵头负责全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先行区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举措。

(二)落实“四补”和尽职免责机制。根据《阳新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落实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工作机制。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适当提高科技融资担保业务代偿补偿率。按照“谁受益、谁补助”的原则,对县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业务,由县财政局给予保费补助。对县担保公司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出现损失的,按《阳新县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暂行办法》执行落实。

(三)加强督办督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明确推进试点工作的分管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政策保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定期通报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协调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政策倾斜和窗口指导,建立健全促进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长效督导机制。优化绩效评价机制,对县担保公司开展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重点考核新增担保业务、信用担保业务、放大倍数、担保费率、应偿尽偿情况、风险防控等指标,弱化盈利考核指标。

附件2

阳新县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新模式先行区创建工作专班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余正江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伍齐树

成  员:县财政局局长徐国梁

县科技局局长潘勇

县经信局局长柯登景

县银保监组组长胡军建

县担保公司董事长郭国庆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程凯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伍齐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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