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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共阳新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3-00424 发布日期 2023-12-26 发布机构 中共阳新县委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中共阳新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阳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对标对表抓整改。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全力抓好整改。县委先后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7次、县委常委会2次,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改、深改、彻底改。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专责督导巡视整改落实,通过查台账、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开展两轮督办,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分类整改原则,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快速整改,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坚决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思路,着力建立务实管用、刚性有力的长效机制。目前,通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40余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方面

1.关于“组织开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四大家”领导全部完成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二是制定《2023年阳新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情况纳入考核重点内容。三是发挥县“两团十队”和镇区小分队作用,深入镇区、村(社区)、企业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3000余场次。

2.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方面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阳新县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市定的72.35万亩耕地指标保护任务分解到各镇区,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考核,确保2023年至2035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每年不低于72.35万亩。二是制定《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阳新县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推动永农补划调整、耕地流失整改,恢复耕地面积364.5亩。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例行巡查767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3起。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举办“地球日”等宣传活动2次。

3.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强县工程’‘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阳新强县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召开推进会2次,落实县“四大家”领导、县直部门包保服务项目责任清单,持续开展项目包保服务。二是编制《阳新县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形成发展底图。三是加快水利补短板项目建设,富水下游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基本竣工,富水干流阳新段防洪标准达20—30年一遇。富池口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接近完工,富池二站明年汛期可投入使用,提排能力将从现在的每秒200立方米提高到每秒398立方米。

4.关于“未建立和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奖补、创业补贴等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县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机制的通知》,县领导逐一明确乡村振兴联系点。二是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奖补、创业补贴等政策,对2021年以来全县易迁劳动力开展全面摸排,对其中2名符合政策的奖补对象落实奖补资金。三是对4个大型安置点进行提档升级,为4个易迁人社服务点配备16名工作人员,确保安置点服务正常运转。四是组织全县276支驻村工作队面向农户开展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发放政策明白卡3万余份。

5.关于“未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三公示’制度,部分偏远村组存在饮水困难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开工、竣工验收、违纪违规查处”的三公开制度》,2023年新开工饮水安全项目严格落实“三公开”制度。二是对龙港钟山村、排市后山片等偏远乡村季节性缺水情况开展实地调查,制定了安全用水提升实施方案,其中龙港钟山村安全饮水项目已实施完成。三是编制完成《阳新县偏远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预案》,确保偏远乡村紧急用水需求。

6.关于“农业产业发展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严格落实激励机制。二是做强农业产业规模,聚焦“一篮果、一条鱼、一只屯鸟、一壶油、一片叶”特色主导产业,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农业强县的意见》,招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全县已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2家。三是加强农业品牌创建,推动公共品牌建设,“富川红”“阳新芽茶”在武汉茶叶博览交易会分别获得红茶组、绿茶组金奖。加快“二品一标”基地建设,制定《建设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基地的实施方案》,申报有机茶园基地1个、绿色食品6个,待申报绿色食品5个。四是提高农产品加工值占比,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做好品牌中国等企业签约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谋划实施农业重点项目53个、总投资62亿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8.9亿元,已开工建设26个。加快投产项目进规进限力度。积极支持来料加工类鞋服企业发展,打造一批自主品牌。

7.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阳新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关于持续开展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工作的通知》,举办“四看四比”现场会,开展随机检查4轮、抽检194个村,下发工作通报2期。二是完成监所管理中心排水设施升级改造。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阳新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及考核标准》,全县19个镇区累计配置农村保洁员1978名,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14座,按照每10户配一个的标准设置垃圾桶40500个,确保所有村(湾)垃圾收运短程快捷。四是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农村污水排查。

8.关于“农业人才培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对全县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摸底,制定全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今年已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工匠79人。二是通过筛选建立由29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并在县政府官网公示。目前正聘请专家库专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力度,组织60名高素质农民开展农业技术骨干知识培训,并聘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其中16人聘为水产农技人员。目前,全县水产农技人员占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总数9.48%。

9.关于“县城公共设施建设有差距,无法满足居民日常停车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原则,启动智慧停车项目建设。2022年已新建智慧停车位3025个;2023年1—6月已新增停车位1834个,预计全年可新增停车位3400余个。二是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在人流量密集地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位,引导市民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三是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僵尸车”长期占用车位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今年已查处乱停放机动车746辆次、非机动车291辆次。

10.关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学校新改建工作,已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城东实验学校、1所民办高中并投入使用,新增学位4500个,并对阳新实验高中进行改扩建。二是解决师资缺口消除大班化教学,全县调配周转事业编制,专项用于中小学教师招聘。目前全县超大班额数量已清零,18个高中大班额已消化12个,剩余6个将可通过调整高中招生计划化解。

11.关于“医疗补短板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已竣工验收。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设备调试等,即将进行验收。同时,建立《黄石市疫后重振补短板项目“十大工程”项目库》,坚持每月对医疗补短板项目建设开展督导。

12.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加快工业项目招引、项目建设,第一季度工业投资增速在全市排名第一。鞋都小镇已获省政府批准。二是已制定出台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发展政策,组建“个转企”和“四上”企业工作专班,量化相关部门工作任务。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阳新县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洋港百洞峡、王英温泉度假酒店等文旅项目正在加快建设。继续落实促消费政策,举办文化节、橘花节、茶艺节等各类节会活动6场次。

13.关于“未对中央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清单进行细化和全面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已拨付帮扶资金143.7万元。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延续和调整部分惠企政策的通知》《阳新县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稳经济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对中央和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导4次,县领导带队共督导30次。

14.关于“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33个未竣工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加强服务、督办力度。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发挥“1+7”项目指挥部作用,召开各类项目推进会10次,印发项目推进情况通报7期,举行项目集中开工3批次。目前,33个未竣工项目中已竣工15个,16个正在加快推进建设,另外2个项目因政策原因处于停工状态。

15.关于“未制定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配套方案、包保企业帮扶机制,42个事项未实现线上人工帮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助推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分三批次进行逐条调度落实,并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加强线上人工帮办队伍建设,42个事项线上人工帮办已实现全覆盖。三是制定2023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129个重点企业逐一明确包保领导,包保领导深入重点企业调研123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6.关于“涉企案件执行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县法院执行局力量,组建青年突击队负责简易案件快执快结;夯实指挥中心枢纽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执行事务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执行服务;每月开展“荆楚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2022年底以来,涉企案件在原来基础上再执行到位1.59亿元,剩余未执行到位案件将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推行快执快结、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逐步提高案件执行率。

17.关于“未制定县级河湖保护名录,未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制度,4个湖泊存在水质恶化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阳新县河湖日常监管制度》,建立了阳新县河湖库保护名录,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针对四个问题湖泊分别制定水质提升整改方案,推进湖底清淤、污水管网建设,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处、养殖设备10处,生态补水48000方,水质持续改善。三是压实镇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湖泊周边养殖环境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行为。

18.关于“未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未建立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阳新县河道非法采砂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在县政府网、云上阳新等媒体公布非法采砂24小时举报电话。严格执行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持续加大对长江干流河道、内河河道偷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日间岸巡、艇巡、夜间突击巡查,整治清理违法采砂船舶。

19.关于“4名县级林长未落实‘每季度巡查一次’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名县级林长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在第二季度增加一次巡林任务。二是制定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和林长任务清单,下发巡林工作提示40份,及时提醒县级林长协作单位和林长按时巡林。目前,所有林长已完成上半年巡林任务。

20.关于“未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未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建立工作,正按照规定程序,推进《阳新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12月份可以完成编制工作。

21.关于“举借债务时未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未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2023年度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列入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年中政府新增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情况将通过调整预算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印发《阳新县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

22.关于“未在政府网站设置打击非法集资举报专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政府网站设置打击非法集资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开电话、邮箱等举报方式。二是在全县开展3个月金融风险大排查,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40场次,没有发现新的非法集资案件。三是印发《关于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防非”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23.关于“各级综治中心未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阳新县镇村综治中心阵地建设标准》,并将追责问责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纳入阵地建设标准。同时,对各镇区综治中心台账资料管理、入驻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40次,对两名综治干部进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资格。

24.关于“电信诈骗高发态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加强“打、防、治”一体化治理,将反诈中心整体划归刑侦大队管辖,由刑侦大队实行预警劝阻、研判打击一体化运行。二是做好预防工作。成立预警劝阻专班,电话预警劝阻32463次、上门劝阻672人次,追回并返还电诈案件受害人损失金额295万元。常态化开展反电诈宣传,发放宣传手册90余万份,刊发各类反诈宣传报道34篇,开展推广反诈中心APP安装活动10余次。三是强化打击力度。今年1月至5月全县破案112起,破案率同比增长150%;刑事打击电诈嫌疑人141人,同比增长103%;行政打击电诈嫌疑人81人,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40人,劝返率77.13%。目前,阳新新发案增长率、案损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5.关于“县委未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5个专班,深入镇场区现场对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实现镇区督查全覆盖。二是今年首次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已完成4家县直单位、4个乡镇执行条例情况一体巡察。三是强化考核,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26.关于“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县委常委会向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组建由9名县委常委担任组长的考核组,对全县111家单位开展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支部主题党日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强化依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三是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制定印发县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7.关于“考核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处理处分情况,对近年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强化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信息动态管理,在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生态环境局和应急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运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信息双月报送机制,核准核实干部处理处分情况,及时运用到个人考核和单位考核中。

28.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委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及时印发提醒函,组织分管领导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二是组织县委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12名县委常委均已深入联系镇区、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调研。三是制定《阳新县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双责双促”工作方案》,每季度通过大会通报、表态发言、集体约谈等方式,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第一季度已对4家单位主要责任人、两名镇区纪委书记、联系单位的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了集中谈话,并要求会上逐一作表态发言。四是做好信息反馈、提示提醒工作,每季度将全县党员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向县委班子成员反馈,提醒做好廉政谈话、督导调研工作。

29.关于“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县委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听取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今年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了省委巡视阳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领导,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今年先后召开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第三轮巡察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将书记会会议材料及时报告市委巡察办。

30.关于“政治监督不深入,‘稳增长’专项监督督办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全县稳增长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加大对“稳增长”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优化办开展“稳增长”专项监督51次,整改问题16个,对工作推进缓慢的3家单位下发问题交办函,要求限期整改。二是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今年我县共追责问责8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44人。

31.关于“‘一案双查’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对三溪镇高桥村组长王某违规修建宗祠案开展复核,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批评教育。二是对2020年以来已办结涉及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开采、森林防灭火等资源、环境保护类案件处理处分情况进行大起底,排查发现1起案件相关责任人员未追责到位问题,并及时进行追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派出机构日常监督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阳新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各派出机构每半年会同党委(党组)召开一次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并将联系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报告给县纪委监委。二是印发《关于调整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联系单位的通知》,对八个派出机构对口监督联系单位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八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制定了2023年度监督工作任务清单。三是主动列席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对口监督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48次,否决事项1个。四是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日常监督等方面举办3天集中封闭培训,提升派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结合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第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净化思想、提高能力,努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33.关于“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未按规定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执行‘一案一建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开展处分决定宣布工作。针对2023年来被立案处分的县管干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已参照有关规定召开相关镇区、单位党委(组)会议,公开宣布处分决定13批次。同时,对2023年非县管干部被立案处分情况,组织各镇场区纪(工)委开展处分宣布活动55批次。二是全面梳理2023年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等具有典型性、普遍性、警示性的案件,有针对性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

34.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围绕日常监督、违规吃喝、监察法规等10个方面举办为期3天集中封闭培训,实现全县203名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式培训。注重实战练兵,组织10名新进镇区纪检干部到办案一线跟班轮训。二是开展教育整顿。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将教育整顿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衔接,深入谋划“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一季度案件质量评审情况进行通报,对4起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整改。

35.关于“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结合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有关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并撰写专项调研报告。三是坚持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2023年初已落实县委领导班子带队开展“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四是印发工作提示函,组织19个镇场区、70家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围绕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36.关于“执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务任期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二是结合全县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提高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对全县8个镇区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稳慎调整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四是建立预警机制,建立2023年度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台账,对已调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管理,严防发生类似问题。

37.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基础上,建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同机制,强化工作对接,确保“三大一重”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二是修订县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要求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列席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

38.关于“民主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3名未对县委常委会讨论事项发表具体意见的县委常委开展了谈话提醒。二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会会议、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文件、讲话学习,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1次,并纳入6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强化党员干部民主意识。

39.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四大家”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对4位分管同志进行工作约谈,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文件。坚持边查边改,20名县“四大家”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参加2022年度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7名未及时参加但履行请假手续的县领导,已于6月前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以县委常委会召开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要求,会前县委主要领导与县委常委、县委常委与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79人次。三是印发《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情况的通报》,提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六个专项提升“回头看”工作,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大体检”。五是实行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季报制度,全面掌握“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及时去函提醒。

40.关于“执行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研究干部任免事项进行“回头看”,没有发现其他类似情形。三是制定完善《阳新县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的工作规程》,对报告情形、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等进行梳理和规范。

4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四大家”主职领导已就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与所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二是下发工作提醒,10个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三是发布重点工作提示,在全县开展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制。四是继续实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三个一”机制,指导19个镇场区、70家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完成“三个一”清单,明确1份抓党建公开承诺、领办1个党建重点项目、建立1个党建联系点。五是实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和日常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已开展拉练活动2次、调研督办3次。

42.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选配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镇区党委分别对9名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二是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县级联审制度,加大派聘支书所在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巡视以来已优化调整8名50岁以上或中专高中以下学历村党组织书记。三是继续深入实施“头雁先锋领航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育。今年已组织50余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浙江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提升能力。四是深化“千人后备、百名助理”计划,今年已新选聘70名村主职助理并培训上岗,不断壮大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力量;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全县摸排登记35人,正动员相关人员报名参加计划。

43.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镇区党委书记对8个镇区分管同志进行工作约谈。二是组织镇区党委对2次以上纳入整顿范围的1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认真“回头看”,并形成整顿评估报告。三是对照“10种问题情形”,研判确定2023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6个。坚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分类整治,制定《阳新县2023年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一年整顿转化、两年巩固提升”思路,明确整顿“五个一”目标,加大跟踪整治力度。

44.关于“县直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11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复。督促县委宣传部认真组织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支部党员28人,3月参加23人,4月参加27人,5月参加26人。同时,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召开部务会和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通报巡视反馈问题,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登记表》《县直单位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情况登记表》,实时更新信息。同时,对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公开通报督查结果,点对点交办问题清单74份。三是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举办阳新县机关党建专题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

45.关于“统筹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以上问题的7名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相关单位召开党委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党委书记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三是针对9家“非公”企业未建立党组织的情况,第一时间向相关属地管理镇区下发提醒函,开展全覆盖摸排。目前,9家未建立党组织“非公”企业,已单独建立党组织2家,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4家企业已分别与本辖区其他企业建立联合党组织,剩余3家“非公”企业由于员工流失暂无党员,未纳入组织覆盖。四是下发专题工作通知,要求各县直单位针对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有关情况报告。同时,要求各镇区动态掌握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党员、党组织”3项数据情况,目前已全部建立工作台账。五是召开县委两新工委委员、镇区党委抓“两新”党建述职会议,印发《2023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县委两新工委委员单位工作职责》,为两新工委委员单位和镇区划定工作责任,谋定工作目标,并现场调度兴国镇、富池镇、经济开发区两新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46.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发挥不充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项目进展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组织所涉及整改项目试点乡镇分管领导、共同缔造综合协调组、项目资金组召开会议1次。二是加强项目验收指导和资金监管,对14个试点项目进行验收指导25次,完善台账资料15次,严格要求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度和管理规定。目前,14个试点项目已全部完工。

47.关于“部门执行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宋山村箬溪湾水井加压提水方案,通过从宋山村山脚下水井中建加压站、在箬溪湾建蓄水池等方式,解决村民饮水困难,目前项目已完工并通水。二是县自来水公司已经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木港镇区片的配水管网工程,待兴国镇连通木港镇的八一大桥建设完工、大桥配水管网主管道铺设完成,通过支管网将王英水库来水对接村组管网,进一步提升宋山村饮水质量。

48.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集中开展刹住基层热衷建门楼相互攀比苗头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华而不实、相互攀比问题1处,占用耕地、破坏环境问题6处,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通报“门楼”整治典型案例3起。二是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双责双促”工作方案》,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专题会,对4家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函,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严肃查处形式主义问题,今年以来追责问责71人,其中组织处理24人、党纪政务处分47人。

49.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针对近年来我县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特别是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二是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15925份,印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在全县形成强大震慑。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50.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2年开始,将各类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积极与省审计厅对接,按照分类整改原则,加快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目前31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24个,剩余7个问题属于建章立制、常态化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三是将31个问题纳入2023年县委、县政府督办检查重要内容,适时跟踪督办,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出现。

51.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省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没有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建立完善审计反馈问题移送机制,制定《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阳新县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52.关于“整改实际效果不明显,存在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不够,甚至出现反弹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阳新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工作规程(试行)》等9个文件,建立了协调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排查2020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200余个,发现问题线索4个,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两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依法进场交易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发现3个项目的部分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7家涉案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有4家涉案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其余3家涉案企业正在调查取证。三是全面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邀请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家就评定分离改革、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国家和省主要政策文件进行专题授课,组织招标人、行业监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市场主体业务水平,增强底线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再加力度、再强措施,确保问题不销号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以及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对易反复出现、久治不愈的顽疾深入分析、加强研判,深挖根源,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持续加强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坚持把抓好巡视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对照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发展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动乡村振兴、流域治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7334925;邮政信箱:阳新县兴国镇儒学路28号,中共阳新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angxindcs@163.com。


中共阳新县委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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