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县兴达矿业有限公司骆子棚尾矿库等四座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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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xrmzf/2024-00014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8号令)、《湖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鄂应急发〔2021〕2号)的规定,阳新县兴达矿业有限公司骆子棚尾矿库和阳新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保尾矿库已按照有关程序完成销库治理,通过验收,该两座尾矿库销库后不再纳入尾矿库安全监管范围,现予以公示销号。
阳新县富池镇港下铜矿尾矿库和阳新县金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已按照有关程序完成闭库治理,通过验收,该两座尾矿库闭库后从现存未闭库尾矿库名单中予以消除,现予以公示销号,阳新县富池镇港下铜矿负责阳新县富池镇港下铜矿尾矿库后续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阳新县金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阳新县金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后续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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