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阳新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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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36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阳新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阳新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信用培育、信用监管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一)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纠错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准确归集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确保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协同处理“双公示”信息有效异议,规范开展溯源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纠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错误数据,处理、纠正补报瞒报、漏报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二)做好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上报。全面及时、规范准确归集报送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五类行政管理信息,确保合规性达到100%。
(三)做好共享专项数据归集上报。全面及时、规范准确归集存续企业登记信息及专利、商标等发展创新信息,做到“定期上报”、“应推尽推”。
(四)做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工作。结合企业年报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治理,做好问题数据的清洗工作,除歇业企业外,对部分企业年报中存在的零值、空值或其他明显的错误,敦促企业尽快修正问题数据,降低企业年报数据“零值率”。
二、深化信用监管联合奖惩
(五)探索“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完善综合监管“一套体系”,从监管模式上创新无感。按照“事项应合尽合、部门应联尽联、频率应减尽减”的原则,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最大限度地汇集监管行业和监管部门。通过制定《“一业一查”跨部门监管抽查实施方案》、《“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计划》,创新推进服务型监管新模式,实现“综合查一次”,减轻企业负担。确保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到100%,实现单部门随机抽查向跨部门综合监管转变。
(六)探索推进企业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全面梳理承诺事项,加强承诺事项清单管理,逐步建立涵盖住所信息申报承诺、信用修复守信承诺、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告知承诺、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等14项承诺事项清单并实施清单动态调整。着力推进信用承诺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加强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强化承诺后监管,采取多种形式核查,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堵塞承诺监管漏洞。
(七)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抽查完全融合,按照《阳新县2024年“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差异化监管任务占比不低于70%。着力提升抽查问题发现率,强化精准监管,力求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实施“信用风险分类+风险预警监管”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经营主体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处置,提升监管效能。
(八)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参与市局、县信用办组织的守信典型和失信案例发布会。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失信行为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按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原则,推动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企业失信行为清单、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做好“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应用、修复、退出和权益保护工作。
(九)持续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扩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领域,明确治理靶向,加强部门协作,注重工作质量,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整治假国企央企、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中的作用,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新格局。
(十)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建设。探索开展信用监管行政合规指导,鼓励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持续完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等领域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对接上传至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十一)持续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创新容错、容缺修复措施,打造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规范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做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落实“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指导书、信用修复告知书),推动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信用中国”网站协同信用修复。
三、打造信用建设新高地
(十二)成立企业信用同盟。深入契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企业信用同盟”初衷,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加入、协同共治的原则,积极探索成立地方性企业信用同盟,致力于加强全县企业信用自律,深入践行诚信文化,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全县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诚信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激励更多企业守信重信,提升市场整体信用水平。
(十三)推进质量品牌信用建设。持续实施湖北“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信用建设。开展“湖北精品”品牌培育行动,培育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配合省局完善信用信息追溯体系,推动实现食品、药品领域“一企一码”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食品领域企业实现“一品一码”。
(十四)强化电子商务诚信建设。聚焦平台经济、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实施“信用+”工程。鼓励商户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实施“先行赔付”制度,依法建立完善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应用机制。
四、强化信用建设基础保障
(十五)优化企业年报服务。简化年报程序。简化填报内容,歇业主体全零填报,推动与税务部门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经营主体“授权获取”税务年报信息后自动填报;简化填报方式,实行微信填报、探索批量填报。深化年报服务。建立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型库和“名特优新”分类库,向经营主体提供“年报+”服务,实行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升其可持续经营能力。力争2023年度企业年报率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
(十六)优化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服务。对照市县信用办发送的重错码名单,对同时持有事业单位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同时持有个体和企业执照的经营主体,督促及时办理证照注销事宜。对重错码信息未能及时推送国家代码中心的,及时与省市局信息中心、省市标准院协调沟通处理,确保各类经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唯一性。
(十七)优化部门协同服务。依托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等,继续在信息共享、失信惩戒、信用修复、联合抽查等方面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持续发挥列异、列严等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扩大失信惩戒效果。
(十八)优化社会共治服务。加强信用监管普法宣传,开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宣贯;有序推动信用信息开放共享,扩大社会公众、行业组织参与信用监管的途径,推动社会监督成为信用监管有效力量,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搭建经营主体与监管部门联系互动的桥梁纽带,为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用服务,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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