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告(2024)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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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fgj/2024-00018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物价 | 所属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方法》有关规定,现将阳新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星期五)
地点:阳新县
二、听证方案要点
第一级0.3元/户.月(2吨(含及以下),随水代征),第二级0.35元/户.月(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吨以上至15立方米(含)),第三级0.4元/户.月(第二级水量基数为15吨以上),每户每月15元封顶。
三、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县发展改革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于今年对我县城区垃圾运营成本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核定城区垃圾单位成本为0.8元/立方米(随水代征)。
四、听证会参加人(21)人
(一)消费者代表 (11人)
陈文娟 新杨社区
常 喆 园博园社区
俞永木 白杨村社区
舒美芳 火车站社区
王 辉 上街社区
吴 丽 林峰社区
曹 红 张家垴社区
潘 路 儒学垴社区
李清华 五马坊社区
袁志明 南湖桥社区
胡元文 五一社区
(二)人大政协(2人)
叶祥东 人大代表
谢 欢 政协委员
(三)经营者1人(1人)
舒志强 瀚蓝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阳新分公司总经理
(四)专家学者(2人)
邹良军 文光律师事务所
成家庆 才俊律师事务所
(五)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5人)
邱昌江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
李 刚 阳新县市场监督局价竟股股长
焦 锐 阳新县消费者协会会长
郭 兵 阳新县财政局经建股科员
马先送 阳新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五、听证会听证人
江新木 县发改局副局长
乐 新 县发改局价费股负责人
程 隽 县发改局价费股股员
特此公告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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