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关于公章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失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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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xrmzf/2025-00084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21号),撤销阳新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县京办),核销人员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阳新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章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因时间久远无法找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声明阳新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章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自阳新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撤销之日起作废并停止使用。
郑重声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失效公章所产生的一切文件、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行为,均属无效,不予认可。对冒用、伪造我单位公章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儒学路16号
联系电话:0714-7322298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注:本公告通过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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