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公告号2025第0004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5-00593 发布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公告号2025第0004号)

根据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武汉鑫安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宗地处置意见的批复》(阳新政函〔202415号)及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书》,现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原土地证号

宗地代码

面积(㎡)

阳国用(2010)第101431

420222100002GB00966

18524.39

阳国用(2010)第101433

420222100002GB08196

32521.33

阳国用(2010)第101434

420222100002GB08195

23900.26

阳国用(2010)第101437

420222100002GB00965

26771.84

鄂(2025)阳新县不动产第0004550号(原阳国用(2012100665号)

420222100002GB08191

17841.88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1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