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印发《阳新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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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92664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 发布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全县各采购单位:
现将《阳新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阳新县财政局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阳新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2026年版)
为进一步做好阳新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以阳光透明的采购流程促进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着力提升采购绩效,完善政府采购交易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
1.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打印机、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家具、用具(限于厨卫用具)、复印纸。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下的,进入电子商城实行协议采购。
2.基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套件、中间件等)、应用软件(限于信息安全软件)、按照《黄石市财政局关于正版软件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采发〔2017〕329号),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http://www.zycg.cn/rjcg/index)上实名注册后自行议价采购,也可以在不高于省协议供应商价格的黄石市区及阳新本地服务网点购买。
3.乘用车(限于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 40万元以下的,在省框架协议供应商购买,也可以在本地购买同型号产品,但价格不得高于省框架协议供应商价格。
4.电梯(限于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不包括建设工程内的电梯)。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二)服务类
1.云计算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下的,按照各单位预算管理支出规定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
2.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下的,进入电子商城实行协议采购。
3.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应当充分履行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严格组织履约验收,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全面规范的公开各类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约情形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采购单位应加强配合,共同提高供应商履约质量。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涉及有安全保密或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的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协议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无法满足需要的,采购单位可向县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五)《阳新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六)《阳新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相关部门有新的政策调整,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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