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阳新县2025年工业强县重点任务清单》 (阳政办函〔2025〕2号)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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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7737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关于印发阳新县2025年工业强县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阳政办函〔2025〕2号)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此文件予以废止。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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