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15年黄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五大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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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1276 | 发布日期 | 2015-10-14 | 发布机构 | 黄石政务网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截至目前,我市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60万元,其中大冶940万元,阳新县1220万元。全市已补贴机具3878台,受益农户数1290户。一是补贴重点变化。补贴重点由农用机械变为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二是补贴产品资质认定变化。补贴机具与推广目录彻底脱钩,进入推广目录不再作为享受补贴的必要条件,只要是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均可享受补贴,对农机新产品的资质条件进一步放宽。三是补贴对象。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也纳入补贴对象范围。四是补贴资金按季度兑付。将“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调整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财政部门由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改为“按时限”,全省每季度组织一次提交资料和兑付结算工作。五是核机要求变化。取消“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的要求,对单机补贴5000元以上的机具以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所有机具逐台入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并填写《湖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入户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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