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县”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的制定说明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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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54276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机构 | 县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经济建设;科技、教育 | 所属机构 | 县科技局 |
政策原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县”十条支持政策的补充意见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县”,积极争创省级创新型县,现将《<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县”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的补充意见》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根据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若干意见》(黄政发[2021]3号)文件精神,对照《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县”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阳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县,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建设,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加快科技和产业创新,激发全县创新活力,特制定《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县”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的补充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主要内容包含支持创新主体培育、支持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科技奖励、培育企业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等8个方面,进一步激发全县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县,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建设。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书面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意见,整理完善后形成本稿。
四、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县政府第九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其他事项
此文件在起草过程中经与相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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