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音频解读|关于《阳新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制定说明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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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czj/2021-00320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财政局 |
音频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说明(含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解读)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拼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安全、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和协调情况(含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情况)
在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阳新实际,起草了《阳新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阳新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征求了相关意见,并予以讨论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设定的主要制度,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处理情况
《阳新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补贴范围和对象,主要阐述该工作的补贴范围以及补贴对象和依据。第二部分为补贴资金分配。主要说明了补贴资金分配是由县财政局根据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确定的农村家庭承包面积、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面积、村组非承包地流转面积,以及国有农场耕地面积统一测算分配。以及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管理。第三部分为补贴面积核定。主要明确了补贴面积核定分为面积申报、面积核实,面积公示、面积确认等四个依据。第四部分为补贴资金发放。主要强调补贴资金发放分为资金分解、资金公示、资金发放,资金支取等四个方面。第五部分为职责分工。主要强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接受上级对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是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镇(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银保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六部分为政策宣传。从政策宣传、设立咨询电话、强化日常工作监管等四个方面来开展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宣传工作。
在方案修改环节根据有关部门的相关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含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结果等)
《阳新县加强样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了“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的黄华荣和王义锋律师合法性审查,符合部门的发文权限,符合法律、部门和国家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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