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阳新县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起草说明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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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xrmzf/2023-00045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政策原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点击跳转)
《阳新县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发展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培育进规(限)力度,全面壮大阳新县域经济底盘,助力我县奋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特制定本方案。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培育“个转企”,发展壮大全县“四上”企业总量,加快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我县奋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二是为更好整合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其他政策性文件相关内容,有效解决相关政策性文件繁杂、内容相互抵触、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二、起草过程及制定依据
(一)起草依据。一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二是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4号),三是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9号)等文件起草本方案。
(二)起草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参照周边县市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会同相关单位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12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报请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方案(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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