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阳新县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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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fj/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3-08-11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所属机构 | 县司法局 |
政策原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阳新县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的通知
根据“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有效提升涉企执法监督效能”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的安排,现就《阳新县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以下简称《分析制度》)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一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效果,可以让企业和群众直观地感觉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并将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及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征求了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的意见,起草了《分析制度》,经过反复论证、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今天会议研究的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是指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其内设行政执法机构、下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所承办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数据统计并进行分析的一种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监督和评估行政执法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各部门之间可以共享行政执法的信息和数据,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提高行政执法的协同效应。
三、其他说明及建议
为保障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的有效实施,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的统计数据和分析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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