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阳新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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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12-00157 | 发布日期 | 2012-06-20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政办发〔2012〕6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阳新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我县露天采石场安全隐患,着力治理粉尘污染和运输车辆沿路泼洒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作业场所和周边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全县露天采石场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富裕阳新、和谐阳新、生态阳新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管重督,着力解决我县露天采石场在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问题,切实改变我县露天采石场生产方式落后、作业环境较差、污染环境严重的现状,提高露天采石行业整体安全条件,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消除露天采石场“一证多口”现象,全面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解决在作业和运输环节中粉尘污染、沿路抛洒等问题,形成生产作业规范化、资源开发合理化、周边环境生态化的良好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
2、坚持有序开采,循环利用;
3、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5、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四、工作任务
(一)从严审批,控制源头
严格实行“三个禁止”和“两个不准”。一是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采矿;禁止在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新设采矿权,逐步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老矿山;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二是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新设矿业权;对原已获准开采、现矿产资源储量枯竭的矿山,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扩界和易地重新设置采矿权。
(二)进一步加强采石场管理
1、生产矿山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手续;
2、新、改、扩建采石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3、逐步淘汰年产量10万吨以下的采石场,所有采石场年产量须达到10万吨以上;
4、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照章作业,按制度执行,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5、要有专职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严格生产作业规程。必须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作业,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山顶表土必须剥离,上山公路必须直通山顶,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
7、相邻采石场之间安全距离必须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按照县政府关于实行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的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
9、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危害,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使用;
10、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全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必须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11、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
12、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与邻近的有关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部门报告,实施科学救援。
(三)彻底杜绝采石场“一证多口”现象
凡是存在“一证多口”现象的采石场,相关部门要采取以下三条措施:一是要暂扣其证照,限期整改,全县“一证多口”的采石场必须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合重组,确保形成一个开采主体,一个管理机构。逾期未整合到位的,将予以关闭,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证照。二是进行整合重组的采石场,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手续,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三是整合重组后的矿山要按设计要求做好建设工作,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证照后才能组织生产。
(四)切实解决生产环节粉尘污染
一是鼓励使用具有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机,减少钻孔扬尘;二是定时爆破。全县爆炸作业时间统一定为夏季为17时至18时,冬季为15时至16时;三是封闭破碎生产。所有矿山企业要建设防尘罩,实行封闭破碎;四是在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回填和修复工作,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及时修复。
(五)严格控制运输环节扬尘、抛洒等污染
在运输环节要按照“专用车辆(装有液压盖板、防泼洒式运输车)、封闭运输”的标准落实治理措施。一是实行矿产品由专用车辆运输,凡不属专用车辆运输的,矿山企业不得铲装上车矿产品;二是不得允许黑车、拼装车和无液压盖板的车辆运输矿产品。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5月下旬)
1、调查摸底。对全县露天采石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制定工作方案。县政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上旬-8月下旬)
1、召开动员大会。县政府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签订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组织专项检查。各牵头负责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迅速组织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3、自查自纠。露天采石场要迅速进行自查,根据专项检查、自查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检查验收。(9月上旬-11月下旬)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先停产,再验收,后批复”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从9月1日起,对全县采石企业一律停产,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批准生产,凡验收不合格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整改达标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阳新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安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等单位和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安监局,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和综合协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综合治理。
(二)明确职责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露天采石企业,企业业主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在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整治工作。各有关镇(管理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行动,各负其责,标准一致”的原则,认真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1、县安监局:按照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实行分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作业,加强采石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改善从业人员作业环境,全面推进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发挥县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商讨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报整治进度,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2、县环保局:加强对采石场的环境保护监察,对企业防尘、洒水封闭作业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安装金属防尘罩,防止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3、县国土局:严把矿权审批关,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新批开采权,严禁矿山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超量开采和擅自扩大生产规模,严厉打击越层越界开采。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4、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开展执法,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行为,督促企业使用专用车辆运输矿产品,坚决查处黑车、非专用车辆上路运输矿产品行为。对县安委办下达的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停止供用民爆物品。严厉打击阻挠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5、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公路、港航等执法人员开展路面、码头管理等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负责治超、治限、严防抛洒物损坏公路,对超载车辆一律实行先卸载后处理,负责主干道的维护及保洁工作。
6、县工商局:依据工作职责,配合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整治工作,对责令停产整顿的采石场依法暂扣其《工商营业执照》,对县政府予以关闭的采石场吊销其相关证照。
7、各镇(管理区):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内采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三)强化措施
一是明确任务。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将专项整治工作分成“一证多口”整治、环境整治、运输整治等几个方面,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和配合协助部门,明确各镇(管理区)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推进(见附件2) 。二是强化执法。对企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要做到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配合。各相关部门和镇(管理区)要加强信息沟通,互通情况,积极配合,加强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追究
各镇(管理区)、各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责任不明确、推诿塞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干扰或阻挠执法的业主,要依法严厉打击。
阳新县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整治内容 | 整治目标 | 整 治 要 求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规范审批 | 有序开采 限量开采 | 1、证照齐全有效;2、按开采方案开采,不越界开采;3、不超量开采;4、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 | 县国土 资源局 | 县安监局 各镇(管理区) |
安全隐患 | 消除“一证多口”,达到安全标准化 | 1、消除“一证多口”现象,实行一个开采主体,一个管理机构;2、严格执行“三同时”手续;3、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4、达到安全标准化。 | 县安监局 | 县国土局 县公安局 县工商局 各镇(管理区) |
粉尘污染 | 封闭生产 控制粉尘 | 1、建设金属防尘罩;2、控制粉尘排放。 | 县环保局 | 县安监局 各镇(管理区) |
装载运输 | 专车运输 封闭运输 | 1、限超限载;2、专用车辆运输。 | 县交通 运输局 | 县公安局 县环保局 各镇(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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