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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4-00413 发布日期 2014-02-25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政办发〔2014〕1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县“两会”精神,2014年县政府继续推行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同时,以全年政务活动作为推进重点工作的抓手,以重点工作的突破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2014年县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现对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学划定功能区域,着力推进绿色创建
1严格按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域生态化”的思路,对接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整体划定县域主体功能区布局。根据各地产业条件和生态状况,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功能定位,严格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细化生态环境分类管理,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新型城镇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快形成生态保护与产业开发相协调、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各镇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下同)
2、结合全市“五边三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绿满富川”行动,重点做好交通要道、连片荒山荒坡以及江河、湖泊、水库等沿岸绿化,积极推进“森林城镇”、“生态村组”、“绿色单位”、“清洁庭院”等创建活动,确保新增植树造林6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退耕还林6200亩,中心城区和镇区所在地绿化覆盖率均提高5个百分点,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四城同创”指挥部、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各镇区)
3、挖掘和弘扬阳新生态文化特色,支持镇村和企事业单位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园林(园艺)博览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机关单位,各镇区)
4、大力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成功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县”、“环保生态县”、“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责任单位:县“四城同创”指挥部、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城管局、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5、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第一优先权、第一审批权和第一否决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类项目落户。(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露天矿山,确保“五一”前将现有的21家“五小”企业全部关闭到位,力争创建省级绿色矿山3家,沿江采石企业数量减少80%。(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各镇区)
7、强力推进86家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十一”前全面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各镇区)
8、继续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各相关镇区)
9、突出抓好重点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河道采砂整治管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各相关镇区)
10、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居民集居区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各镇区)
11、进一步强化网湖湿地生态保护,着力推进退围、退垸、退田、退塘还湖,逐步取缔人工养殖,加快形成多方联动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产局、县水利局,城东新区、陶港镇)
二、加快开发区沿江开放开发,推动镇域经济协调发展
12、按照“规划同筹、交通同网、资源同享、产业同育、环保同治”的思路,统一编制沿江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制定出台专项激励政策,加快兴富一级公路、棋盘洲港区和富池港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推进“三大工业园区”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沿江区域开放开发强度和辐射能力,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四化同步”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相关镇区)
13、抓好滨江工业园开发,继续完善医药化工和循环经济产业园骨干路网以及污水处理厂等配套设施,统筹推进半壁山高新产业聚集区建设,实现扩园4000亩;开工建设总投资12亿元的海润沥青等6个已签约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总投资18亿元的远大国际精品区等15个项目。力争全年新增财税收入5000万元,园区产值过百亿。(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相关镇区)
14、新港物流工业园重点是加快推进疏港铁路、污水处理厂等10大重点工程,收储土地4000亩;全力支持黄石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确保六月一日前实现封闭运行。力争招商引资和园区产值过百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超过30%,园区产能和财税收入实现翻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韦源口镇)
15、黄颡口新兴际华铸造产业园全面启动总投资60亿元的新兴铸管升级改造项目,加快完成土地和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开工建设24亿元的一期项目和厂区铁路、公路等附属工程,力争当年建成投产,形成百亿产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交运局,黄颡口镇)
16、围绕“打造全省一流工业园区、实现产值年度倍增计划”目标,深入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清洁生产、服务水平四大“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开发区)
17、经济开发区实现扩园3000亩,完成总长10公里的官桥大道、环城北路等3条道路建设以及纬六路、宝成南路等4条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经济开发区)
18、经济开发区开工建设总投资12亿元的产业集群配套服务中心、园区综合体、东山安置点和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
19、全力服务奥莱斯轮胎二期、联富箱包等项目建设,确保龙马制衣、腾升合金、巨鹏厨具等10个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
20、开发区力争完成招商引资6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实现工业总产值翻番过百亿,综合实力在全省开发区前移10-15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
21、支持兴国发挥城关镇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商贸服务和现代都市农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兴国镇、城东新区、县经济开发区)
22、支持枫林、木港、排市依托杭瑞高速交通优势和劲牌曲酒、凯迪电力、三元实业、桓兴润以竹代木等重点企业,大力发展生态工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枫林镇、木港镇、排市镇)
23、支持白沙、洋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托七峰山林场和月山宗欧农业特色基地,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农办、县农业局,白沙镇、洋港镇)
24、支持陶港与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对接融合,加快建设新型工业战略发展后备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陶港镇)
25、支持三溪推进泰邦石材城建设,加快打造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石材加工、贸易、研发和物流基地,以及石材行业产业链集中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三溪镇)
26、支持浮屠做大做强益嘉木业和三磊不锈钢工业园,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型森工产业和低碳环保型工业小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林业局、浮屠镇)
27、支持龙港发展红色旅游和小商品零售批发,着力打造省际边贸口子重镇和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局,龙港镇)
三、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
28、立足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和新港物流工业园“三大主战场”,大力实施支柱产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和结构调整攻坚等工程。力争工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各镇区)
29、盘活国有资产存量,重点是以资产重组等方式,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加大国有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置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局,各镇区)
30、加强供销、粮食等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清理核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
31、加快盘活工业闲置资产,支持鼓励原鸿骏铝业、火力发电厂等已关停企业寻找新出路。(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32、着力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年度激励和季度督导制度,力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统计局)
33、积极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力争实施投资过500万的重点技改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34、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努力把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打造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35、支持安达汽配、奥莱斯轮胎等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推动资本运作,促进资本裂变,带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行)
36、抢抓“新三板”扩围机遇,指导昂运铝轮等企业做好上市融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1-2家企业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37、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快发展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科技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企业互联互保”、“助保贷”等金融创新业务,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建行)
38、按照“一线串珠,多业并举,七园同建”的要求,全面完成富河现代农业示范区9.7公里堤路结合工程,进一步完善沟渠、机耕路等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军垦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园、十里湖都市农业园等7大产业园建设,力争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园区格局基本显形。(责任单位:县农办、县交运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各相关镇区)
39、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的规划统筹和整合投放力度,大力扶持特色种养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改造高产农田4万亩,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8家、“三品一标”认证10个,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畜牧局、县扶贫办,各镇区)
40、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41、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巩固全省产粮大县和油菜大县地位。(责任单位:县农机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各镇区)
42、继续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制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全面剥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采取项目资金倾斜、财政贴息贷款等方式助推国有农场率先发展,努力将其打造成在全省有影响的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和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各农场)
43、结合片区扶贫攻坚、新“三万”活动和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突出抓好扶贫重点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搬迁等项目,完成移民危房改造和扶贫搬迁1850户,实现低收入群众稳定脱贫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办、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各镇区)
44、深入推进三溪姜福、龙港汪家垅、白沙平原、木港枣园、枫林水源等中心村建设,切实解决农村规划无序、滥占耕地、乱建房屋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镇区)
45、全面巩固仙岛湖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成果,编制完成仙岛湖核心区控制性详规,大力实施中心码头改造、“三王”公路改扩建等工程,切实抓好停耕封岛,库岛绿化和游船更新管理,加快建成蓝海一号等5大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景区开发建设投融资新模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仙岛湖管理处)
46、加快编制七峰山景区主要节点控制性详规,着力推进道路、用水、用电、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局,白沙镇)
47、全面启动龙港红军街核心区改造,切实加大县革命烈士陵园和半壁山古战场遗址等景点景区的保护与开发。(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局,龙港镇、半壁山农场)
48、力争全县游客接待量、旅游综合收入分别增长20%和25%以上。(责任单位:县旅游局,相关景区)
49、加快建设以城市综合体为重点的县城中央商务区,着力推进荻田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规划局,浮屠镇、经济开发区)
50、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2家,服务业企业14家。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统计局)
51、充分发挥全县14个重点产业链招商分局、47支招商小分队以及各镇区招商分局的作用,支持广东、浙江等地成立阳新商会,以沿海及中央、省属知名企业为主攻点,突出抓好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和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链招商,不断壮大机械制造、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新型建材四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总商会,各镇区)
52、按照“项目共建、利益共享”原则,鼓励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镇区到沿江镇区和经济开发区发展“飞地经济”。力争新注册投资过亿元项目35个,省外资金实际到资增长15%。(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镇区)
53、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衔接和推进,实行“月检查、季拉练、年总评”,强化重点项目县级领导挂点联系制和镇区党政主职例会制,促进在谈项目早注册、注册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各镇区)
54、力争新开工投资过亿元项目34个,新投产投资过亿元项目20个,实际到位内资突破150亿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各镇区)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乡管理水平
55、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益经营,突出抓好房屋征收和安置小区建设,全面完成总投资11.5亿元的莲花湖一桥、“三纵两横”路网和双港至熊家垴路等“一桥六路”工程。(责任单位:县城东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
56、加速推进总投资4.9亿元的环城东路和北路、环湖东路和南路以及莲花湖二桥、大泉湖桥等“四环两桥”工程。(责任单位:县城东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
57、启动实施市民服务中心、职工文化中心、新区教育城、综合医院、中医院新院区和城建展览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力争全年完成实物工程量10亿元以上,加快建成环山抱湖、水绕绿拥的滨湖生态山水园林新城区。(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县文体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
58、坚持以“一主两副”为重点,加快富池、半壁山、黄颡口、韦源口等沿江镇区整体联动、产城互动进程,着力打造滨江新区和港区新城。(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相关镇区)
59、做好浮屠、白沙、木港、龙港、三溪等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沿线镇区和荻田产业园区控制性详规。(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相关镇区)
60、重点打造一批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的宜居宜业“美丽小镇”,努力形成主副结合以及中心镇、中心小集镇多层次互动、全域化推进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相关镇区)
61、严格执行违法建筑管控责任追究“五条规定”,始终保持对违法建筑勤查严控、重罚狠拆高压态势,促进“拆违控违”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县城管委、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各镇区)
62、制定出台规范老城区改造的专项政策,继续实行城区管理“日巡查、月考核、季结账、年总评”制度,探索创新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大力推行城市数字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委、县规划局、县城管局,相关镇区)
63、拓展延伸城区公交路线,整治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运营秩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64、强化城市经营理念,确保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增长30%。(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65、积极实施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工程,力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镇区)
66、组织开展城镇建设管理“富川杯”创建活动,争创城镇建设“楚天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区)
67、开工建设黄阳快速通道阳新段工程,启动实施武九客专、黄咸高速、麻阳高速阳新段以及木洋公路、龙港红色旅游公路等11个重点项目,加快完成武阳一级公路三溪至兴国段、316国道军垦至三溪段和阳枫省道等10个续建项目,改造硬化通村公路100公里,力争全年完成实物工程量6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相关镇区)
68、着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小型病险水库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泵站更新改造和节水灌溉等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镇区)
69、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以及富池220千伏、陶港110千伏变电站建设等工程,不断提升城乡电网供电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镇区)
五、突出改善民生民利,不断繁荣社会事业
70、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城镇新增就业7200人,农村转移劳动力1.5万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区)
71、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净增“五险”参保68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区)
72、积极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深入实施“福星”工程,逐步改善农村福利院供养条件,新改扩建农村福利院2-3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区)
73、全面开放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74、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460套,实施垦区农村危房改造157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相关镇区)  
75、大力实施“粮安工程”,巩固完善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成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家、连锁店10家。(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区)
76、坚持教育优先,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建设标准化校园20所。加快城东新区教育城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相关镇区)
77、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区)
78、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申报等活动,力争专利申请达100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79、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镇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镇区)
80、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达标改造,确保达标率分别达到60%和80%。(责任单位:县计卫局,各镇区)
81、扎实推进血吸虫病疫区以机代牛、血防改厕、重点人群查治和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巩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成果。(责任单位:县农机局、县卫计局,各镇区)
82、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从严打击“两非”案件,推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镇区)
83、加快建成并免费开放县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规划建设县采茶戏大剧院和博物馆、科技馆,改扩建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县档案局、县文体局、县科协、县老干部局)
84、加大对阳新布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力度,提升“富川大舞台”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85、认真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镇区)
86、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信访局)
87、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88、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三留守”人员服务管理。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
89、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和社区网格化建设,力争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全省测评前进10位以上,成功创建全省“平安县”。(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
90、扎实推进法治阳新建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91、深入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健全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9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充分发挥建筑施工、打击非法开采等15个专业安委会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93、积极开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94、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行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物价局)
95、坚持把防汛抗旱减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努力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办、县水利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
六、狠抓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6、按照“权责一致、事财匹配、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在土地管理、城镇开发建设、综合执法、政府特许经营等方面进行突破。(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优化办)
97、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规划设计、地质勘查、房屋测绘、造价和定额评估以及安评、环评等事项,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改办、县监察局、县优化办)
98、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只要能用市场的办法解决的事项,一律进行市场化运作;只要社会组织能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只要面向基层且由镇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镇区管理。(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改办、县监察局)
99、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坚决压减无绩效的不合理支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100、严格控制部门预算非税收入超收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101、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02、全面规范各类行政审批行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103、深入开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非法矿山、校车出行、非法幼儿园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行政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教育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优化办)
104、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优化办)
105、着力打造雷厉风行的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落实链条”,切实增强抓落实的强制性和规范性。(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考核办)
106、进一步完善镇域经济和党政主职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资源消耗、生态建设、安全生产等指标权重,不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镇域办)
107、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大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坚决执行末位淘汰,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优化办、县考核办)
108、进一步完善严格的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财务预算、核准等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等有关规定,确保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109、健全完善财政、国土、住建等相关配套政策,规范中介组织行业管理,加快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专项意见和追责办法,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10、巩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专项清理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2014年县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


一月份:
1、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春运工作,抓好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严格价格监测监管,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2、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慰问城乡困难群众;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
3、组织2013年度全县目标管理检查考核。
4、组织重点项目推介招商活动,完成城东新区教育城签约。
5、组织开展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和帮扶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启动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专项行动、元旦春节前后人口计生工作“六摸清六落实”活动。
二月份:
1、县政府向县“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2、召开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县党代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2014年政府工作;对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签订2014年镇区、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
3、下达招商引资计划及考核办法,召开产业链招商工作大会;整合召开各战线、部门年度工作会议。
4、春节后慰问重点企业及组织对重点企业的调研,并开展节后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下达2014年财税收入计划及考核办法。
6、下达2014年度镇域经济考核办法。
7、做好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搞好法人单位、产业单位入户登记工作。
三月份:
1、召开全县“四城同创”暨小城镇建设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2、开展“五边五化”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抓好春耕生产,部署春防工作。
4、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迎省检工作。
5、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6、开展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季度检查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安全检查;督促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整治。
7、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及3.15纪念活动。
8、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9、开展银企对接工作。
10、争取省幕阜山片区扶贫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
11、继续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四月份:
1、召开全县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及镇域经济推进会。
2、开展“四城同创”活动检查督办工作。
3、开展春耕生产,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5、推进“质量兴县”工程,实施“科技兴县”战略,组织黄石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
6、开展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年度规划项目启动工作。
五月份:
1、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开展全县汛期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2、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博会(武汉)、华中旅游博览会。
3、开展第六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4、组织参加黄石市“科技活动周”活动。
5、组织夏收工作;督办检查扶贫和新农村试点村工作。
6、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7、召开全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推进会。
8、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督办工作。
六月份:
1、围绕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分战线督办检查和调研各项考核指标、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进度情况;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积极参加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华人华侨创业发展洽谈会。
3、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4、督办检查防汛抗旱工作、扶贫整村推进工作。
5、组织好中、高考,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检查。
6、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对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季度检查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7、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8、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督办工作。
9、开展银企对接半年总结工作。
七月份:
1、召开全县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
2、组织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半年检查考核工作。
3、县政府向县人大、县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4、组织参加2014湖北日韩名优产品展览暨贸易投资洽谈会。
5、启动暑期娱乐场所、网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6、组织双拥慰问。
7、组织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8、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9、开展“四城同创”半年考核。
八月份:
1、督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及县政府实事落实情况。
2、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3、做好夏收工作。
4、组织召开“双拥”工作座谈会。
5、举办全县“8·8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
6、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7、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督办工作。
九月份:
1、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政府实事落实情况新闻专题。
2、组织全县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3、积极参加2014年湖北企业“走进拉美”系列活动、第二十届欧洲机床、东北亚国际博览会(长春)。
4、做好中稻收割工作,部署秋冬播生产;开展秋季动植物防疫工作;制定秋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
5、对学校进行开学检查、庆祝教师节活动。
6、参加黄石市首届园林博览会。
7、启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8、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督办工作。
9、开展银企对接工作。
十月份:
1、召开三季度全县经济形势分析会。
2、督办检查建议提案办理和政府实事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3、参加第11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部西部国际博览会(成都)、第二届楚商大会。
4、做好秋冬播和秋防工作。
5、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6、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督办工作。
十一月份:
1、调研、督办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建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
2、积极参加2014年第六届湖北企业“走进非洲”系列活动、美国国际汽车零配件及售后服务展。
3、督办秋冬生产。
4、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5、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督办工作。
十二月份:
1、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
2、分战线调研201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部署安排战线2015年工作计划。
3、县政府党组向县委汇报2014年工作及2015年工作安排计划。
4、安排部署2015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5、组织全县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省安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考核。
6、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7、积极参加鄂港粤招商活动(广东)、第23届食品博览会。
8、对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及镇区综合目标和县政府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和考核。
9、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2015年元旦迎春长跑活动。
10、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进度。
11、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全年考核。
12、开展银企对接工作总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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