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4-00432 | 发布日期 | 2014-04-25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政办发〔2014〕5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4〕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县全面获取地理国(县)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全县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县)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二、普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及对象:根据省普办统一规定的工作界限,面积约2875平方公里县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
(二)普查内容:
1、国家规定的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
2、省增加的普查内容:依据国家规定的扩展原则,我省新增的7个三级类普查内容;以及对于国家要求等级可扩展内容增加的6个三级类的省级指标要求。
普查方式和要求按省普查实施方案规定的方式及要求执行。
三、普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信息采集阶段、数据整理上报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3月—5月)。主要是成立相应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设计方案及生产计划,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确定专业普查队伍,全面部署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宣传动员、资料收集与获取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4年5月—2015年6月)。按省普查办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数据整理阶段(2015年6月—7月)。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通过整体质量验收,汇交普查成果。
四、普查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为切实加强我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对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安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县规划局(测绘局)要抓紧制定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充分整合已有资源,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普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与核查、技术指导、培训、数据处理、数据集建设、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建设全县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形成普查和监测报告。县财政部门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保障。
五、普查工作要求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确要求,加强协作,认真实施,共同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职责和承担任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报送普查有关的资料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可靠。要指定专门联络人员,负责普查所需专题基础资料的收集提供工作。
普查结果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不得对外公布。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提高普查效率。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并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和已有的地理信息、专题信息资源,对各类资源进行整合,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附:1、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1
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国栋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副组长:范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胡坤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伟 县规划局(测绘局)局长
徐为节 县统计局局长
组 员:李 利 县人武部副部长
孙令柏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鹏程 县经信局副局长
罗 昶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邹先书 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元宋 县住建局副局长
薛 俊 县环保局副局长
彭易猛 县水利局副局长
程时燃 县林业局副局长
梅光明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柯于鸿 县城管局副局长
周平坤 县旅游局副局长
邱昌喜 县公共资源局副局长
邢建花 县民政局纪检书记
黄继承 县财政局工会主席
余云名 县交运局总工程师
徐尤华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高 勇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章松涛 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尹 申 兴国镇党委副书记
明复林 大王镇党委副书记
刘 浩 金海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尹新操 王英镇党委副书记
汪茂林 白沙镇党委副书记
刘元根 韦源口镇党委副书记
柯昌月 龙港镇党委副书记
郭国庆 率州管理区党委副书记
包伟华 城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水明 黄颡口镇副镇长
王 敏 富池镇副镇长
董恩聪 陶港镇副镇长
陈海志 排市镇副镇长
王义强 浮屠镇副镇长
乐进泉 三溪镇副镇长
汪建宇 荆头山管理区副主任
邓日承 洋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汤学龙 太子镇党委委员
黄兹林 木港镇人大副主席
黄高平 半壁山管理区工会主席
陈绪榆 枫林镇副科级干部
柯 忠 县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规划局(测绘局),刘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2
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地理国情普查涉及的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提供和其它事宜的协调保障工作。
2、县财政局
负责我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按县政府批复意见,保障落实普查经费。
3、县发改局
负责协调地理国情普查中与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规划、生态功能区分布等基础资料的协调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能源(不含电力)设施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4、县电信公司
指导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阳新县地理国情监测平台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推进地理国情监测平台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进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开发利用与共享,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电力设施基础资料、公用通信网机房设施位置和属性、各地移动通信基站数量、光纤光缆长度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5、县公安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人口信息资料、地名地址数据(部分)、标志性地点(如政府机关、单位院落、商业中心、体育活动场所)的空间位置及名称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地理国情普查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6、县民政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实体、地名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等级社会福利机构名称和位置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成果、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分布、地质公园信息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地类界线和土地利用要素注记)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土地权属数据(包括村级以上区块、宗地、宗地注记、界址线、界址线注记、界址点、界址点注记)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基本农田数据,保留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片、基本农田保护块、基本农田注记数据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陆态网观测成果、地震信息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8、县住建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城市道路、地下通道、桥梁等职责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9、县环保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调查成果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生态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分布、生态功能区分布和环保统计年报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10、县交运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成果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公路(不含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的空间位置及相关属性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公路(不含城市道路)和乡村道路上的交通附属设施(如隧道、桥梁、高速公路出入口、长途汽车站)、水上交通附属设施(港口、码头、车渡)的空间位置及相关属性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11、县农业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农业资料区域规划、农业种植区域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国有农场和特场的相关资料等的协调保障工作。
12、县统计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成果资料、社会经济统计相关资料(如我省从事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数量,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单位名称、所在地、行业类别,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GDP产值等)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成果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统计局官方发布的统计资料、统计年鉴等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地理国情普查统计工作的开展。
13、县水利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流域单元边界数据及名称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河流的空间分布及相关属性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湖泊的空间分布及相关属性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各类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水闸、水电站、排灌泵站)的空间位置及相关属性等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14、县林业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包括各类湿地斑块边界及相关信息、省级及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空间位置及相关信息、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空间位置及相关信息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第四次全国荒漠化监测成果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林业二类小班调查成果(包括小班的空间位置及相关信息)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林业系统五种类型自然保护区、植物园(树木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的空间位置及相关信息的协调保障工作。
15、县城投公司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职责范围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16、县城管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职责范围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17、县旅游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的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4A级及以上旅游区的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18、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负责协助普查工作所需有关招标、议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的办理。
19、县政府采购办
负责协助普查工作所需有关招标、议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的办理。
20、县人武部
根据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需要,协调涉军部门、军事管理区普查实地核查工作。
21、县规划(测绘)局
履行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阳新县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负责地理国情普查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进度,负责制定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组织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会议,定期通报我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22、县文物局
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阳新县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的文物保护区、文化遗产区、名胜古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