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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5-00932 发布日期 2015-12-25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政办函〔2015〕15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阳新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阳新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巩固学前教育一期行动计划成果,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以来,通过加大政府投入、严把幼儿园“准入关”、注重教师培训、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奖补机制等措施,我县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办园条件及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城区幼儿“入园难”和农村“无园上”的问题得以解决。截止2014年底,全县共有幼儿园13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增至44所,民办幼儿园88所),在园幼儿29132人(不含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5.3%以上。全县现有幼儿教职工3576人,其中专任教师2203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4.7%;有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含园长)21名,占总数的0.95%;有幼儿教师(包括园长)资格证的326人,占总数的14.8%;全县学前教育财政性支出占财政性教育支出比例从2011年的0.35%增加到2015年的0.72%。现有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4所,县一级园13所,二级园39所,三级园23所,未定级幼儿园52所。
由于人口基数大,财政投入有限,学前教育起步晚、基础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幼儿教师队伍合格率非常低,师资资源十分奇缺,总体数量和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相对滞后;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保教质量和办园行为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二)具体任务
1、扩总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完成镇(区)中心园建设任务,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规模较大的乡镇至少新建或改建村级公办园1所(包括附属园),增加适龄儿童和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到2017年9月,全县幼儿园总数达到160所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城区和镇所在地普及三年学前教育,乡村至少普及一年学前教育。
2、提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努力实现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80%以上。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省定标准。
3、调结构。调整学前教育布局和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清理已建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落实工作,推进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落实。实现公办园占主导地位,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办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16年,全县公办园达50所以上,占总数的30%;到2017年,全县公办园达60所以上,占总数的37.5%。
4、建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健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与补充制度,着力提高镇(区)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幼儿园编制内教师比例。到2017年秋,镇(区)中心园及以上幼儿园编制内教师比例不低于本园教师总数的30%。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学前教育资源扩充工程
1、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制定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统筹发展公、民办园。以“就近、方便、安全、保质”为前提,与中小学校布校设点配套,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控制幼儿园规模和园车接送的距离。
2、加速发展公办园。加快镇(区)中心园建设,合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通过改扩建、原址新建、选址迁建等办法,兴建村级公办幼儿园或小学附属幼儿园。力争在有一定规模的集镇(曾设立过乡镇政府的)有一所公办幼儿园。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公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3、补足配齐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县政府将出台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住宅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2014年底前已竣工但未建设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要采取措施予以补建。2015年底前,力争完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和补足配齐工作。将承建单位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向社会公示。
4、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政策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资金奖补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和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5、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幼儿园探索合作办园、集团化办园、连锁式办园模式,积极开展管理、投入、用人等机制改革与创新,鼓励公民办园进行互动、城乡幼儿园协作,积极发挥各镇(区)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
6、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出台关于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合理控制家庭负担。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用好中央和省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好国家关于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政策和国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二)实施学前教育队伍建设工程
1、落实幼儿园“教师准入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教职工各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2015年起,全县实行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县级备案制度,凡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
2、建立幼儿教师的补充机制。参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办幼儿园配足教职工,并且根据幼儿园规模的扩大和教师的自然减员建立适时补充机制。从2015年起,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以上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教师以公办教师为主体,建立一支稳定的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队伍。同时,面向农村代课教师招聘一批保育员。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对全县中小学学科结构性富余的教师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岗至幼儿园任教。
3、加强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选送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联合幼儿师范院校和相关幼教机构,开展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以省、市级示范园为基地,通过园所之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开展县内幼儿园教师的实地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任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80%以上。
4、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国家规定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加强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充实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合格的幼儿园限期整改直到依法取缔。
2、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的综合督导评估和定级工作,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初衷。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师资队伍建设、园务管理、幼儿发展、园舍文化建设及特色发展等方面的评估。加强对幼儿园园务管理和保教保育的监控与指导,指导和帮助幼儿园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提高全县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至2017年,至少创建1-2所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10%以上。
3、加强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指导。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区优质幼儿园和镇(区)中心幼儿园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4、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前教育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制度。教育、发改、财政、物价、编办、人社、公安、卫计、住建、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统筹全县学前教育管理。教育局负责抓紧完善政策规定,严格准入要求,规范幼儿园审批手续,加强幼儿园年检和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基础建设,充实师资,深化教研,加强对保教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编办负责根据国家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住建局、国土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综治办、公安局负责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卫计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民政、工商、质监、安监、食药监管等部门分别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打击无证办园行为;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四)实施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
1、规范招生行为。各类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办园资源无法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要、存在班额超过省定标准现象的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园。招生幼儿入园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与小学招生挂钩。从2015年秋学期起,逐步实现小学附属幼儿园独立办园,至2017年秋全面完成。
2、规范保教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合理安排游戏、生活、运动、学习的内容,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大力推进区域活动开展,引导科学保教,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和给幼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规范幼儿教师用书,引导和帮助教师规范组织幼儿保教活动。
3、加强保教设备配备尤其是玩教具资源建设。组织专项督导、综合评估督促各幼儿园,通过购买、利用废旧物品自制等方式,加强幼儿园玩教具等保教设备的配置。到2017年秋季开学前,公办幼儿园和一级以上民办园的教玩具配备要达到省定标准,二级以下民办园的教玩具配备要力争接近省定标准。
4、加强保教工作研究。县教研室至少要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为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成立区域教研协作体,定期开展保教工作研究,不断提升保教质量。各类幼儿园要扎实抓好园本教研,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和镇(区)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园际、区域之间的帮扶交流,采用教研下乡、送教上门、手拉手、网络研讨、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教研活动,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5、加强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督促、指导幼儿园依法办园,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依据《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修订完善《阳新县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办园等级评定工作,实行办园等级认定动态管理机制。到2017年,努力实现镇(区)中心幼儿园均达到一级幼儿园,其中30%的中心园的综合办园水平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五)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
1、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把幼儿园“入门关”,对于各类幼儿园的设立,县教育局要统筹公民办园的发展规划,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审批,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举办各类幼儿园必须按规定办理设立审批及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办园许可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对于无证办园行为,属地政府要组织教育、综治、公安、住建、卫计、食药监、物价等部门联合进行整治并依法取缔。
2、加强幼儿园年检和动态监管。认真落实幼儿园年检和结果公示制度,督促幼儿园进行问题整改。2015年底,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在阳新教育信网站上定期公布各类幼儿园资质、办园条件、师资状况、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
3、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县政府确定制订的标准执行,报省、市物价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县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报县物价主管部门和县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其他名义另外收取费用。要严格审计制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
4、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经常性开展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乘坐校车上下学幼儿的安全。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幼儿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门卫和园内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规划汇总表
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拟配套出台文件汇总表
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1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阳新县 (市、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15年12月2日


编号 区县
名称
基 本 状 况(2014年)
乡镇街道数(个) 行政村数(个) 3-5岁幼儿数(人) 幼儿园数(所) 在园幼儿数(人)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万元) 幼儿园教师(人)
公办园 民办园 公办园 民办园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 其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总额 所占比例 其中本级投入 总数 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 公办园 民办园
城区 镇区 乡村 城区 镇区 乡村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 教师数 在编教师数 教师数
城区 镇区 乡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阳新县 17 347 44612 4 11 29 17 19 52 21 30 81 9148 19984 29132 100 69.36 1152 0.72 600 2203 326 480 63 1723
                                                     
                                                     
                                                     
                                                     
                                                     
                                                     
合 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 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本级财政投入:指县、地市、省各自填写本级财政投入;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 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
附2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规划汇总表
阳新县 (市、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15年12月2日


项目名称 目标和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 时间跨度 资金投入(万元) 其他
总额 省级 市级 县级
1、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扩大工程 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发展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全县 2015-2017          
2、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从2015年起,每年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以上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以公办教师为主体。加强各级各类培训,确保学前教育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全县 2015-2017          
3、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工程 加强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及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制度。 全县 2015-2017          
4、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 规范招生行为、保教行为以及加强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全县 2015-2017          

注:1.本表所指“项目”指市、县本级安排的各类学前教育工程项目,不包括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不含中央、省奖补资金;
2.“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市、县、农村地区、部分贫困地区或区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附3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拟配套出台文件汇总表
阳新县 市、县(市、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15 年1月2日


名称 主要举措 实施范围 拟出台时间
( 年 月)
发文机关
1.县政府关于印发《阳新县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1.实施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扩大工程 2.实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3.实施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工程 4.实施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 全县 2015.10 县政府
2.阳新县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全县 2016.10 物价局 教育局
3.阳新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及幼儿园收费标准 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合理控制家庭负担,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全县 2016.10 物价局 教育局
         

注:1.本表所指配套文件为市、县本级文件;
2.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市、县、农村地区、部分贫困地区或区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3.发文机关指市、县委、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部门联合发文(详细列出)等。
附4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建设项目汇总表
阳新县 (市、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15 年 12 月 2 日


幼儿园名称 幼儿园所在地 服务半径内人口数(人) 规划基本情况 建设性质 规划建设时间 规划建设内容 规划资金投入(万元) 备注





(人)



(个)
教职工数(人) 园舍面积(平方米)



(套)



(个)




(本)
总额 其中 资金来源


其中 园舍建设 保教设施设备 市级 县级 乡镇 其他
专任教师数 保育员数
总 计                                          
一、公办幼儿园                                          
小 计     2170 73 219 146 73     13880 0 0 0 750 750 0 0 0 660 90  
洋港镇中心幼儿园 洋港镇 31000 240 8 24 16 8 新建 2015 1920 0 0 0 100 100 0 0 0 100 0  
三溪镇中心幼儿园 三溪镇 40000 240 8 24 16 8 新建 2015 1920 0 0 0 110 110 0 0 0 110 0  
枫林镇长圳小学附属园 枫林镇 5000 120 4 12 8 4 改扩建 2015 560 0 0 0 10 10 0 0 0 0 10  
龙港镇石角小学附属园 龙港镇 4000 120 4 12 8 4 改扩建 2015 560 0 0 0 10 10 0 0 0 0 10  
排市镇后山学校附属园 排市镇 3000 90 3 9 6 3 改扩建 2015 600 0 0 0 10 10 0 0 0 0 10  
木港镇中心幼儿园 木港镇 20000 280 10 30 20 10 新建 2016 1920 0 0 0 100 100 0 0 0 100 0  
白沙镇中心幼儿园 白沙镇 40000 320 10 30 20 10 新建 2016 2240 0 0 0 120 120 0 0 0 60 60  
富水中心幼儿园 龙港镇 25000 240 8 24 16 8 新建 2017 1680 0 0 0 100 100 0 0 0 100 0  
东春中心幼儿园 木港镇 20000 220 8 24 16 8 新建 2017 1680 0 0 0 100 100 0 0 0 100 0  
黄颡口尖峰幼儿园 黄颡口 5000 150 5 15 10 5 改扩建 2016 400 0 0 0 50 50 0 0 0 50 0  
浮屠十八折幼儿园 浮屠镇 5000 150 5 15 10 5 改扩建 2017 400 0 0 0 40 40 0 0 0 40 0  
二、民办幼儿园                                          
小 计     3510 102 351 255 102     30730 2510 2510 10400 4390 3710 680 0 0 0    
金太阳幼儿园 白沙镇 5000 200 6 18 6 6 新建 2015 1220 180 180 600 200 160 40 0 0 0  
金贝幼儿园 白沙镇 10000 360 9 27 9 9 新建 2015 2090 220 220 1000 400 300 100 0 0 0  
土库幼儿园 白沙镇 5000 200 6 18 6 6 新建 2015 1450 140 140 600 200 160 40 0 0 0  
东湖幼儿园 韦源口镇 6000 240 8 24 8 8 新建 2016 2110 160 160 700 300 260 40 0 0 0  
白煞湖幼儿园 浮屠镇 5000 200 6 18 6 6 新建 2016 2510 150 150 600 260 200 60 0 0 0  
山水绿洲幼儿园 兴国镇 5000 200 6 24 12 6 新建 2016 1200 160 160 600 350 300 50 0 0 0  
熊家垴幼儿园 兴国镇 5000 200 6 24 12 6 新建 2016 1300 150 150 600 350 300 50 0 0 0  
亿达公馆幼儿园 兴国镇 5000 200 6 24 120 6 新建 2016 1500 160 160 600 400 350 50 0 0 0  
尚湖湾幼儿园 城东新区 8000 300 9 36 18 9 新建 2017 2000 180 180 900 500 450 50 0 0 0  
城东尚美幼儿园 城东新区 20000 630 18 72 36 18 新建 2017 9450 540 540 2000 800 700 100 0 0 0  
石角幼儿园 龙港镇 4000 180 5 15 5 5 新建 2017 2680 130 130 500 180 150 30 0 0 0  
天成幼儿园 排市镇 6000 240 8 24 8 8 改扩建 2017 1660 150 150 700 130 100 30 0 0 0  
渡口幼儿园 富池镇 10000 360 9 27 9 9 改扩建 2017 1560 190 190 1000 320 280 40 0 0 0  

注:1、“公办幼儿园”指政府办、部门办、企事业单位办和集体办等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其中非政府办幼儿园请在“备注”栏里予以标注。
2、“幼儿园所在地”填写“××街道”、“××乡(镇)”。
3、“市级”、“县级”、“乡镇”均指相应财政预算内资金;“其他”指社会捐赠资金、民间资金或其他来源资金。
4、“建设性质”填写“新建”、“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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