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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3077 发布日期 2017-10-1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函〔2017〕7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56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办发〔2017〕2号)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公开责任。各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对照《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见附件),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工作开展。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并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考核。各镇场区、县直单位要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联系,按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工作落实、整改完善等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年度报告、主动公开等各项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机制,努力培养一批有专业素养的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立有效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经费、设备、技术、人才投入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完善标准规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流程。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办要在现有基本目录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完善县政府、县直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目录体系满足落实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巩固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按照县政府网站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强化监督考核。开展政务公开日常监测与通报,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激励措施。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开展督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在政务公开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各镇场区和各相关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于8月10日前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报县政府办公室。从8月起,每月10号之前将本单位政务公开要点落实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及台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人:严建 联系电话:7323451
邮箱:hbyxzf@163.com

附件:1.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阳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清单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附件1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56号)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助力稳增长推进政务公开
(一)发挥政策引导优势。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政策解读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及时发布解读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重要指标数据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低保、精准扶贫等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行业审计结果公开,向社会公开审计和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各镇场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新媒体主动推送、宣传解读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集中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管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考试考务收费等收费目录清单,并适时动态调整更新。监督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情况。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人工、技术创新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公开,及时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稳岗、社保基金监督执法、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物价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依托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集中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等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大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将碳排放权交易、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林权交易等纳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履约等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记录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投诉监督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记录等监管信息。(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推进公开PPP工作进展、突出典型和成功案例。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公开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有关事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助力促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要在全面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对于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保留、废止、失效清理结果。围绕年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阳新”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动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机构、过程和结果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配合省、县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县出资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业绩考核情况、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等信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督促公开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等信息。(县国资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发布县内批发市场价格,按程序规定发布大宗农产品和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公开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每周发布收购进度信息。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县物价局、县农业局、县农经局、县粮食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按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共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外,力争实现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按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推动做好本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种类、规模、限额、余额等情况。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跟踪评级、发行结果等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税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对资源税、环保税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强化对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改革任务的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凝聚税制改革共识。(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围绕助力调结构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推进产业强县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20号)有关要求,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督促指导县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标准化工作公开,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和专项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连续多年抽检合格“好产品”,加大执法检查结果和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消费维权蓝皮书、12315数据分析报告及消费提示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提示。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分别负责落实)
四、围绕助力惠民生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进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进展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彩票公益金、金融扶贫、旅游扶贫、健康扶贫、雨露计划、易地扶贫等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指导有关社团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镇场区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各镇场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负责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每月发布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每季度发布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继续按季度做好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特重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参与全省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全流程公开和资源共享。(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招生报名前2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流程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特别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情况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通过大数据监控,实施院内抗菌药物总费用、耗材使用总费用和辅助检查总费用公示。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教育局、县卫计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检查结果应在审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公开,每周更新日常监管执法活动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在行政处罚结论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责令召回决定作出当日公开产品召回信息。及时公开抽检检验信息,在抽检结果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抽检信息,同时公布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确保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药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监督检查信息,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县食药监局负责落实)
五、围绕助力防风险推进政务公开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执行金融领域相关政策时,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人民银行阳新支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分别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交易等信息,及时发布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等调控政策,做好差别化信贷、税收等调控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查处结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县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档案制作、管理和改造信息公开。公开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行年度绩效评价,公开评价结果。(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信息,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县安监局负责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修订完善《阳新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各镇场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主动做好解读回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96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有牵头任务的县政府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对各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附件2
阳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清单
序号 工 作 要 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及时发布解读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重要指标数据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 县统计局 2017年
12月底
2 加大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强化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行业审计结果公开 县审计局 2017年
12月底
3 围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新媒体主动推送、宣传解读等工作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2017年
12月底
4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集中发布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县财政局 2017年
12月底
5 集中发布政府定价管理收费目录清单。监督执收单位公示收费情况;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县物价局 2017年
12月底
6 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公开 县人社局 2017年
12月底
7 推进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依托联审平台集中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县发改局 2017年
12月底
8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履约等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记录公开力度。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7年
12月底
9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监管信息。 县财政局 2017年
12月底
10 全面公开PPP相关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推进公开PPP工作进展、突出典型和成功案例。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公开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有关事项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2017年
12月底
11 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实行动态管理,将简权放权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县编办 2017年
12月底
12 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物价局
县财政局
县工商局
县编办
13 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保留、废止、失效清理结果。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法制办
2017年
12月底
14 围绕年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动中介服务事 县编办
县发改局
2017年
12月底
15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
12月底
16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县国资局 2017年
12月底
17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 县农业局
县物价局
县粮食局
县农经局
2017年
12月底
18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县财政局 2017年
12月底
19 大力推进税制改革信息公开。强化对税制改革任务的解读,及时回应关切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2017年
12月底
20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2017年
12月底
21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县商务局
县卫计局
2017年
12月底
22 推进标准化工作公开,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县质监局 2017年
12月底
23 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县工商局
县物价局
2017年
12月底
24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县扶贫办
2017年
12月底
2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全过程公开,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县环保局 2017年
12月底

26
每月发布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每季度发布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继续按季度做好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县环保局
县卫计局
2017年
12月底

27
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全流程公开和资源共享 县水利局 2017年
12月底


28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做好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情况公开 县教育局 2017年
12月底

29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县卫计局 2017年
12月底
30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县食药监局 2017年
12月底
31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执行金融领域相关政策时,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 人行阳新支行
县银监办
县财政局
县政府金融办
2017年
12月底
32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 县住建局 2017年
12月底
33 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 县国土局 2017年
12月底
34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县安监局 2017年
12月底
35 发挥政策引导优势,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县政府办公室
各镇场区
县政府各部门
2017年
12月底
36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
37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8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39 主动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40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41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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