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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3089 发布日期 2017-11-0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函〔2017〕12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督促全省A级旅游景区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标准,结合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现状和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景区管理、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厕所建设、旅游安全、景区价格、旅游船舶安全运营等重点方面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卫生脏乱差、服务设施破旧缺失、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管理服务质量不高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把仙岛湖景区打造成环境美丽、秩序良好的景区,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智慧化景区,安全文明、游客满意的安全景区。
二、整改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旅游秩序整治。
1.打击拉客欺客服务欺诈等非法行为(责任单位:旅游局、工商局)
2.规范和公示各项收费价格(责任单位:物价局)
3.完善景区旅游标识系统和游客承载量监测发布系统(责任单位:旅游局、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4.规范接待中心和码头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二)安全整治。
1.保障景区水上运输安全、打击“三无”游船(责任单位:交运局、王英镇)
2.健全安全警示提示等防护措施,完善水岸、码头、景点、游船设施,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责任单位:旅游局、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3.增设安全防护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交运局)
4.沿岸、沿山和库岛地质灾害、水土流失、滑坡整治(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
5.保障景区社会公共安全(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环境整治。
1.建立完善景区垃圾清理体制、消除“脏乱差”(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王英镇)
2.治理湖区排污行为、保障水质达标(责任单位:环保局)
3.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达标(责任单位:食药监局)
4.景区及道路清洁卫生及日常保持(责任单位:王英镇)
5.水面围网及非法捕捞的打击(责任单位:水产局)
6.沿湖荒山和库岛绿化(责任单位:林业局)
7.加强湖区来源河道拦污治理(责任单位:水利局)
(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
1.景区核心区、水库湖岸、景点和库岛违建的管控、整治(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王英镇)
2.旅游“厕所革命”达标(责任单位:旅游局、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五)服务质量整治。
1.旅游从业人员统一服务标准及培训(责任单位:旅游局、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2.旅游投诉受理和调处(责任单位:旅游局、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3.现有景点改造提质(责任单位:旅游局、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六)旅游交通提升。
1.S413省道二级标准改造提升和环湖公路建设(责任单位:交运局、发改局、王英镇)
2.新建游客换乘中心(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发改局、王英镇)
3.新建景区停车场(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发改局、王英镇)
(七)游览服务设施。
1.智慧景区系统建设(含智能售票系统、全域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城投公司、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发改局)
2.游客接待中心新区建设和老区完善(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发改局、王英镇)
3.应急医疗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卫计局)
4.景区4G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
5.组建风景区营销中心(责任单位: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城投公司)
(八)体制机制改革。
1.整合景点产权、经营权,实现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责任单位: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城投公司)
2.实施游船并购托管,实现运营“公交化”(责任单位: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城投公司)
3.建立景区综合执法机构(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编办)
4.统筹水源地保护规划、景区旅游规划、镇区控规和土地利用规划“四规合一”(责任单位:规划局、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国土局、王英镇)
5.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责任单位: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城投公司)
6.做实文旅投公司,依托平台,加大基础设施融资和建设(责任单位: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城投公司)
7.充实风景区机构编制,定员满员,内设机构职能与王英镇行政业务脱钩(责任单位:编办)
8.推进王英水库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王英水库管理局)
(九)经费保障。
1.提供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整改提升工作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财政局、城投公司)
2.加大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整改提升项目资金争取和融资力度(责任单位:发改局、城投公司、交运局、水利局)
(十)宣传督办
1.协调各级媒体、统一对外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电视台)
2.不定期督查督办整改工作进度成效(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
三、整改时间
本次专项整改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起至上级验收通过之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6日-12月31日)。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根据专项整改方案,从2017年11月6日00:00开始,先停业整顿进行部署。对照景区标准及整治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查找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职责,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同时要加强宣传动员,统一思想。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元月1日起)。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全员发动、对标整改。各成员单位制定各自工作计划和时间表,限时完成任务,并形成专项整改报告。同时向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请,上级验收合格之前,一律停业整改。
(三)迎检巩固阶段(根据全面整改时间确定)。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自查预检,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分析。进一步完善迎检台账资料,确保一举通过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强力推进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整改提升工作,全力督办部门落实责任。
(二)建立例会制度。每月由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召集成员单位例会,汇总情况、会商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进展。
(三)建立月度督查通报制度。县政府督办室每月考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实、不力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建立舆情监测制度。旅游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专项整改涉及面广,宣传、旅游部门要会同风景区做好社会舆情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及时科学应对,为专项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恢复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级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明进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梅向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华黄河 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徐美兰 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杨永旺 县政府副县长(常务)
吴素贞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向能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钟震宇 县发改局局长
费 力 县财政局局长
冯金安 县环保局局长
胡坤伟 县安监局局长
张建设 县旅游局局长
邢宏喜 县工商局局长
许 力 县规划局局长
谢作富 县住建局局长
罗 昶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波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柯光荣 县卫计局局长
尹孝然 县交运局局长
汪招安 县质监局局长
肖绪明 县水利局局长
汪 海 县林业局局长
王贤国 县物价局局长
刘会忠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胡文省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前寅 县编办主任
李相水 县委督查室主任
周平海 县政府督办室主任
伍齐书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洪斌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何文龙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胡丽华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李卫国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陈敬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冠男 王英镇政府镇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李冠男、张建设同志为牵头责任人,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贺英卯,县旅游局易名权、王贤广,县公安局陈敬胜,县发改局孔祥柏,县环保局王欢,县工商局江新木,县规划局程三宋,县交运局雷建文,县水利局郑自茂,县林业局袁知雄,县城管执法局柯于鸿,县国土资源局李朝亮,县编办曹惠若,县城投公司程正平等同志为专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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