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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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fb/2018-01564 | 发布日期 | 2018-07-10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县政府办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阳新县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相关要求,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100%。
二、工作范围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取水口临路一侧正常水位线以上至岸边阳新县县道X035路基,库区内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延200米范围。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径向距离2000米以内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外延至水库周边第一重山脊线范围。
3、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二级水域保护区外延2000米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外延至周边第一重山脊线范围。
三、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1、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依法划定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王英镇、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王英水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2、设立保护区标识、围栏围网。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立明确的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宣传牌,建设围栏围网、防护围挡墙和导流沟。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王英水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3、摸清保护区内情况。摸清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种植养殖等问题。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4、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码头、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种植、网箱养殖等违法活动,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清理整治到位;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整治工作要启动,有序推进,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或通过无动力装置等技术处理。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水产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王英水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5、开展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2018年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完善水源管理档案。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王英水库管理局、王英镇、县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6、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要求组织监测。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王英水库管理局、王英镇、县水利局
完成时限:长期
7、加强视频监控。按照“日供水超过10万立方米(含)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要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及交通穿越的地区安装视频监控”要求,在王英水库水源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供水企业、环保、水利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国资局、县环保局、王英水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8、加强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县级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一源一案”。王英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王英水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9、加强保护区交通穿越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的风险管控,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采取限制运载重量和物资种类、限定行驶路线等管理措施,并完善应急处置设施。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王英镇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进入王英镇污水处理厂或通过无动力装置等技术处理后,实施综合利用,确保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规范。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1、加强保护区日常管理。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和种植,禁止倾倒垃圾和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保护区的日常巡查,一级保护区杜绝养殖、种植、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人为活动。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国资局、王英水库管理局、县旅游局、县水产局、县水利局
完成时限:长期
1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查处结果。
牵头单位:王英镇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水产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梅向阳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哲强、王英镇党委书记李冠男、县环保局局长王贤国、王英水库管理局局长王文凯担任,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王英镇,由冯美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日常工作。王英镇要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水质稳定达标、水源地整治、水源地保护、水源地风险防控目标任务,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推进生态修复。王英镇、县直相关部门和王英水库管理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围绕水源地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确保达到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
(三)加大舆论宣传。按照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水源地整治的相关要求,在阳新县政府网站进行水源地整改进展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王英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和信息报送,加大力度宣传水源地保护中涌现出的优秀群体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落实保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整改进度上报工作。从7月10日起,各单位每周三下午3点前,向县环境问题整改指挥部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进度滞后,被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的,县纪委将约谈责任单位。被通报两次以上的,县纪委将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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