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xrmzf/2019-00041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为加强湖泊系统治理,强力推行生态养殖,坚决打击围垸养殖和投肥(粪)、投饵养殖,着力推进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逐步恢复湖泊生态功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按照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稳妥有序开展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强力推进网湖周边围垸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全县绿色发展和生态河湖建设,进一步改善网湖水质和生态环境,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实现网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019年3月底前,解除网湖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624口鱼塘、面积20024.18亩养殖合同,全面禁止投肥(粪)、投饵水产养殖,实现退垸还湖(退渔还湿)。
(二)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网湖大湖和朱婆湖临湖第一排129口鱼塘、面积7257.99亩扒口退垸工作(后排鱼塘能退尽退),实现退垸还湖(退渔还湿),不断改善网湖水质,进一步增强网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清单
1.解除网湖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624口鱼塘、面积20024.18亩养殖合同,其中:枫林镇涉及朱婆湖和下羊湖周边58口鱼塘、面积1803.81亩,半壁山管理区涉及王港湖61口鱼塘、面积3148.08亩,兴国镇涉及宝塔湖73口鱼塘、面积2957.72亩,富池镇涉及王港湖和朱婆湖周边53口鱼塘、面积1112.79亩,城东新区涉及网湖和宝塔湖周边97口鱼塘、面积1923.58亩,陶港镇涉及网湖周边49口鱼塘、面积1840.32亩,网湖湿地管理局涉及网湖周边233口鱼塘、面积7237.88亩(网湖分散垸206口鱼塘、面积3835.9亩,明港垸27口鱼塘、面积3401.98亩)。
2.实施网湖大湖和朱婆湖临湖第一排129口鱼塘、面积7257.99亩扒口退垸工作(后排鱼塘能退尽退),其中:城东新区32口鱼塘、面积674.18亩,陶港镇17口鱼塘、面积887.69亩,富池镇6口鱼塘、面积173.36亩、枫林镇4口鱼塘、面积207.72亩,网湖湿地管理局70口鱼塘、面积5315.04亩(网湖分散垸43口鱼塘、面积1913.06亩,明港围垸27口鱼塘、面积3401.98亩)。
3.朱婆湖水域涉及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其中:富池镇占60%、枫林镇占30%、排市镇占10%。县政府已对该水域进行了补偿,由富池镇牵头,统筹进行生态管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二)明确整治范围。按照省级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要求设立功能区划分标志牌,划定核心区、缓冲区范围,积极宣传网湖湿地生态发展理念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退渔还湿的整治范围为网湖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624口鱼塘、面积20024.18亩,其中退垸还湖(扒口)的整治范围为网湖大湖和朱婆湖临湖第一排129口鱼塘、面积7257.99亩。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三)核定鱼塘名录。相关镇区(局)政府要按照县水利和湖泊局无人机测量的网湖湿地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名录,组织专班核定鱼塘实际经营情况,包括鱼塘面积、鱼塘性质、承包人、合同期、受益情况、上交租金等,对确定扒口退垸的鱼塘和退鱼还湿的鱼塘登记造册。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四)确定验收标准
1.退渔还湿的鱼塘验收标准:一律解除水产养殖承包合同,全面禁止投肥(粪)、投饵水产养殖,并由环保部门定期检测鱼塘水质,核定其是否达到合格水质标准。
2.扒口退垸的鱼塘验收标准:按退垸还湖相关标准确定临湖侧扒口刨堤长度60米以上,不足60米的鱼塘能扒尽扒。
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五)加强宣传引导。属地镇区(局)政府是网湖退垸还湖(退鱼还湿)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区(局)政府要落实管理职责,通过树立宣传牌、发放宣传册、张贴通告、入户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和引导退垸还湖和禁止投肥(粪)、投饵水产养殖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的积极意义。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六)强化组织实施。坚持属地管理、部门监督、县政府统筹的原则,以属地政府组织实施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县政府统筹推进。对核定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的鱼塘,以镇区(局)或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承包人、面积、补偿标准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七)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学习外地生态水产养殖成功经验,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建议以镇区(局)为单位组建生态农业管理责任公司,统筹禁养区水域生态养殖管理工作,并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其收益可对退垸还湖(退渔还湿)的鱼塘适当进行补偿。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县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生态修复。大力加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鱼塘水生态修复工作,维护网湖湿地水生态系统完整。定期实施网湖生态补水,实现富河、网湖、长江水系自然连通;鼓励增殖放流,强化湖泊水体生物多样性,科学合理控制湖泊水体生物量,保持湖泊资源新陈代谢平衡;开展水草养殖,采取净水渔业模式,实施湖泊水生态内源性治理,提高水生物多样化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县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步骤
(一)划定整治范围。按照省级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现场设立区划标志牌和界桩,明确核心区、缓冲区管理范围。对确定退垸扒口鱼塘和退鱼还湿的鱼塘登记造册,并报县政府和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二)确定补偿标准及办法。综合考虑县财力状况,确定退垸还湖(退渔还湿)补偿标准,补偿指导价如下:
1.扒口退垸的鱼塘:补偿标准为300元/亩/年,补偿年限暂定为3年。
2.退渔还湿的鱼塘:补偿标准为200元/亩/年,补偿年限暂定为3年。禁止投肥(粪)、投饵水产养殖。
3.基础设施补偿:对鱼塘的管理房屋、塘埂、增氧机等基础设施,实行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为100元/亩。
4.扒口刨堤费用:由于鱼塘远近不一,情况千差万别,扒口刨堤费用由县水利和湖泊局另行核定,报县政府审批。
5.朱婆湖涉及富池、枫林、排市三镇,由富池镇牵头负责监管,县政府每年预算适当的监管费用。
6.县政府按县水利和湖泊局核定的鱼塘面积,按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各镇区(局)。各镇区(局)要综合平衡鱼塘性质、承包年限及收益时间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落实各鱼塘补偿费用,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三)制定实施计划
1.2019年3月底前,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出台实施方案。
2.2019年3月底前,各镇区(局)积极宣传退垸还湖(退渔还湿)政策,解除养殖合同,签订补偿协议,全面禁止投肥(粪)、投饵水产养殖。
3.2019年5月底前,现场设立功能区划分标志牌和界桩,明确核心区、缓冲区管理范围。
4.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网湖大湖和朱婆湖临湖第一排129口鱼塘扒口退垸拆除工作(后排鱼塘能扒则扒)。
5.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退垸还湖工作,完善台帐资料,上报验收销号。
责任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总结考核验收。由县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组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对网湖核心区、缓冲区鱼塘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和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新区、陶港镇、兴国镇、富池镇、枫林镇、排市镇、半壁山管理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网湖核心区、缓冲区鱼塘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事关国家环保、生态、绿色发展大政方针,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我县高质量发展,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县水利和湖泊局为牵头单位。
(二)明确主体,强化责任。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政策性强,情况错综复杂,关系民生福祉,镇区(局)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尽快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全面完成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任务。
(三)统筹兼顾,加强督办。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精准扶贫和河湖长制等工作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取得实效;突出解决湖泊生态保护与种养殖之间的矛盾,坚决遏制围湖垦殖养殖现象发生,持续提升网湖生态环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单位要建立检查督办和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检查通报,确保网湖核心区、缓冲区鱼塘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1.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鱼塘统计表
2.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2
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专班名单
根据湖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20日对我县反馈的意见,县委、县政府直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为加强湖泊系统治理,着力推行网湖生态养殖,坚决打击围网养殖和投肥(粪)、投饵养殖,积极推进鱼塘综合整治,大力实施退垸还湖和退渔还湿,逐步恢复湖泊生态功能。经研究,成立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长:梅向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晨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臣友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义华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敦才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王贤国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文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合仕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成员:杨寒枫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汪承东 兴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柯晓文富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明平浩陶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晓梅排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章松涛城东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副场长(副主任)
马细芳半壁山管理区副书记、副场长(副主任)
陈国栋网湖湿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道荣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乐绍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志刚县公安局副局长
柯于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蔡传生县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陈冬云县公安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肖龙良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志康县渔政大队负责人
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是督导各镇区(局)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退垸还湖(退渔还湿)过程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任务。工作专班设在县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办),陈敦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柯彬华同志为工作专班联系人。
以上组成人员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