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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和调整部分惠企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9720 发布日期 2023-02-07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经济建设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和调整部分惠企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即将到期的惠企政策进行延续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10 号)中第一、二、 三、四、五、六条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对受疫情影响 市场主体进行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工作清单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20 号)中第二、四、六、七、十、十三、十四条政策有效期延续至 2023年12月31日,第十六条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工作清单的通知》中其他政策到期后,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省、市、县出台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执行,省、市政策高于我县延续政策和调整政策的按照省、市政策执行。

各牵头单位要继续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通过“免申即享”等方式让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落实情况于每月底前报送县发改局。

附件:1.延续部分惠企政策清单

2.调整部分惠企政策清单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政策解读:关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和调整部分惠企政策的通知》的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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