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明瑞星等20名同志为阳新县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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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11858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经济建设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营商办于2023年1月3日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选聘工作,经公安、市监、发改等部门对特邀监督员人选违法犯罪记录、市场主体经营异常情况、个人诚信行为等进行审查 审核后,报阳新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请明瑞星等20名同志为阳新县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积极参与全县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反 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承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特邀监督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持“阳新县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证”开展监督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 要按照有关规定,尊重、支持、配合 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 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 监督员日常联络、协调监督等工作;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分析研讨会, 及时受理反馈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转送的投诉举报, 完善处置渠道, 建立处置机制; 要抓好 以督促改,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阳新县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人员名单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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