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名称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富河禁渔的通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86808 发布日期 2023-02-22 发布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富河禁渔的通告

为养护富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决定在阳新富河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阳新富河流域全长80公里(上至富水大坝、下至富池口)

二、禁渔时间

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

三、禁渔要求

1、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禁止收购、加工、销售违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开展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富河天然渔业资源的,须报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2、禁渔期所有渔船一律停港、封网。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监督举报电话:0714-7324609

特此通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政策解读:《关于富河禁渔的通告》的起草说明解读 (点击跳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