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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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6678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类别 | 规范性文件 |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阳新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切实组织好我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及黄石市“五大”转型、加快“五城”建设战略目标,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坚持开拓创新,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明确“十五五”发展的战略思路、任务和布局,全力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奋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服务推动全省支点建设,为我县“十五五”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发展需求和县情实际相统筹。坚持融入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提高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既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又要立足县域比较优势和发展实际,创新突破、开放发展,努力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
(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锚定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细化“十五五”时期阶段性目标任务,又要聚焦制约发展的突出短板,结合实际、破解难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三)坚持上下贯通和左右互通相协调。主动加强与省、市“十五五”规划的对接,及时掌握省和市“十五五”规划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确保上下贯通、一脉相承。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坚持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共同推进规划落实落地。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全方位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研究和编制的积极性,使发展规划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凝聚社会共识。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编制县“十五五”规划纲要。锚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十五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任务、政策举措和重大项目,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文本,并按程序报批发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镇区)
(二)编制县级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十五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围绕细化落实县规划纲要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聚焦事关全局、确需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编制一批县级“十五五”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县发改局牵头制定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编制单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有编制专项规划要求的县直相关单位)
(三)强化空间规划支撑保障。用好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成果,为“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编制镇区“十五五”规划。镇区“十五五”规划由镇区提出,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规划应符合县级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县级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应与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县发改局备案。(牵头单位:各镇区)
(五)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县直各相关单位和各镇区在编制“十五五”规划的同时对本部门、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要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要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十四五”时期阳新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和相关活动由县发改局组织开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区;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四、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省和市总体安排,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详见附件1)。
(一)规划基本思路研究阶段。从2025年5月至6月,主要工作包括:县直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行业(领域)规划基本思路后,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牵头起草全县基本思路,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深化“三个重大”(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建议、重大改革举措)谋划,建立全县“十五五”项目库;形成全县“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
(二)《规划纲要》(框架)起草阶段。从2025年7月至12月底,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形成前,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各镇区、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完成“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根据省、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起草《规划纲要》(框架)。
(三)《规划纲要(草案)》编制送审阶段。从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至2026年6月,主要工作包括: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上报市发改委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大审议;完成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五、经费预算
阳新县“十五五”规划编制费用包括“十四五”总结评估报告、“十五五”前期思路研究和规划纲要编制等,拟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镇区“十五五”规划和各部门的专项规划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编制,最终定稿统一提交至县发改局汇编成册。阳新县“十四五”总结评估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镇区规划编制费用,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六、工作要求
“十五五”规划编制是一项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周期长的综合性、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注重协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工作推进合力。成立“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区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县规划编制和实施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日常事务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详见附件4)。各镇区、各部门要参照县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报送模板详见附件5)。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调研,深化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研究论证,扎实做好基础情况梳理和数据分析,对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同时,要做好综合平衡,算好总量结构、资源要素的平衡账,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科学、任务合理。
(三)大胆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打破思维惯性,发挥专家、智库等智力资源支撑,提高指标测算、政策推演、意见收集等工作精细度。同时,要注重规划表达方式创新,做到图文并茂、新颖生动,让群众能够看得懂、记得住。
(四)坚持集思广益。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相统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吸收到“十五五”规划中,努力编制出符合县委县政府要求、契合阳新实际、汇集群众意愿的高质量规划。
(五)落实经费保障。为推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在经费安排和使用中,各单位要按照“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附件:1.县“十五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表
2.县“十五五”专项规划清单
3.县“十五五”重大项目库(样表)
4.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5.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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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县“十五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表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25年5至6月) | 1.县直各相关单位开展前期调研,形成行业(领域)规划思路 | 5月中旬前 | 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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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县级“十五五”专项规划清单 | 5月底前 | 县发改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3.起草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 6月底前 | 县发改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4.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作方案,启动专项规划编制 | 6月底前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各镇区 | |
5.形成请求纳入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三个重大”事项,经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发改委 | 6月底前 | 县发改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规划《纲要》(基础稿)起草阶段(2025年7至9月) | 1.组织专班起草形成“十五五”规划《纲要》初稿 | 7-8月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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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请县政府领导就分管领域开展“十五五”规划专项调研 | 8月-9月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3.召开各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纲要》(框架) | 9月中旬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4.拟请县长、常务副县长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听取“十五五”规划专题讨论规划《纲要》(框架) | 9月底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5.组织开展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 | 9月底前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6.各部门深化各领域发展思路、发展重点研究,形成专项规划初稿,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 9月下旬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 | |
《规划纲要(草案)》编制送审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 1.根据县委《建议》,起草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同步完成县级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 | 10月中旬 | 县发改局 | 县直各单位 |
2.召开县级有关单位、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会,修改形成《纲要》(草案) | 11月底前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3.拟请县长、常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 12月中旬 |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各镇区 | |
4.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修改后报县政协开展协商讨论;吸收相关意见并修改后报县人大财经委讨论;进一步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按县委常委会意见修改形成《纲要》人代会审议稿 | 12月底前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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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十五五”规划《纲要》提交县人大会审议;2026年1月底前,按县人大会审议意见完善后向社会发布 | 2026年1月底前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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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征求意见、修改以及报批发布工作 | 2026年6月底前 | 县直各单位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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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十五五”专项规划清单
序号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
一、阳新县产业发展“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6项) | 县发改局 | |
1.1 | 阳新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发改局 |
1.2 | 阳新县农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1.3 | 阳新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经信局 |
1.4 | 阳新县商贸服务业“十五五”规划 | 县商务局 |
1.5 | 阳新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发改局 |
1.6 | 阳新县国有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财政局 |
二、阳新县社会事业“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6项) | 县人社局 | |
2.1 | 阳新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民政局 |
2.2 | 阳新县文化事业“十五五”规划 | 县文旅局 |
2.3 |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人社局 |
2.4 | 阳新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残联 |
2.5 | 阳新县体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文旅局 |
2.6 | 阳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6-2037) | 县文旅局 |
三、阳新县科技创新“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4项) | 县科技局 | |
3.1 | 阳新县科技创新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科技局 |
3.2 | 阳新县数字经济“十五五”规划 | 县政务和大数据局 |
3.3 | 阳新县低空经济“十五五”规划 | 县政务和大数据局 |
3.4 | 阳新县临空经济“十五五”规划 | 县发改局 |
四、阳新县新型城镇化“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2项) | 县住建局 | |
4.1 | 阳新县住房和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 县住建局 |
4.2 | 阳新县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五、阳新县交通运输“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2项) | 县交通运输局 | |
5.1 | 阳新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 |
5.2 | 阳新县港口物流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 |
六、阳新县医疗事业“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2项) | 县卫健局 | |
6.1 | 阳新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 县卫生健康局 |
6.2 | 阳新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医保局 |
七、阳新县应急管理“十五五”专项规划(含以下2项) | 县应急管理局 | |
7.1 | 阳新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7.2 | 阳新县城市消防“十五五”规划 | 县消防救援局 |
八、阳新县重点专项规划(5项) | ||
8 | 阳新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教育局 |
9 | 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10 | 阳新县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 县水利和湖泊局 |
11 | 阳新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商务局 |
12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十五五”规划 | 经济开发区 |
九、阳新县一般专项规划(6项) | ||
13 | 阳新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4 | 阳新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十五五”规划 | 县城管执法局 |
15 | 阳新县市场监管“十五五”规划 | 县市场监管局 |
16 | 阳新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气象局 |
17 | 阳新县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 县发改局 |
18 | 阳新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 县司法局 |
备注:一般专项规划如无特殊必要,提供规划思路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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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县“十五五”重大项目库(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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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性质 | 类型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前期工作 进展 | 行业主管部门 | 开工/计划 开工年份 | 计划建成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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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开工/续建/前期谋划/远期谋划 | 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国家安全 | xx县xx镇区 | 50-200字 | 50-150字 | 填省级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如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或者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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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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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要求各镇区、各部门于2025年7月11日之前上报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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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卢 川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常务副组长:柯友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柯光荣 县委常委、副县长
俞振华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杨前友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林子荣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石顺发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刘会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程望成 县委政研室主任
马 昊 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黄锡水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严 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 崚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义华 县残联理事长
马志雄 县发改局副局长
江书强 县教育局局长
陶 然 县科技局局长
石训会 县经信局局长
张 敏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刘会海 县民政局局长
马志茹 县司法局局长
徐国梁 县财政局局长
卢长林 县人社局局长
明正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石教炜 县住建局局长
刘富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柯登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承东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刘合仕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会军 县商务局局长
胡文省 县文旅局局长
邹剑锋 县卫健局局长
柯 良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国庆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凡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张召龙 县审计局局长
柯 瑾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董晓梅 县统计局局长
汪茂林 县医保局局长
伍齐树 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
何 柳 县供销社主任
胡红兵 县税务局局长
柯秀枝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世礼 阳新调查队队长
姜文生 县气象局局长
张国良 县金融监管支局局长
各镇区政府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黄锡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志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在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职能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负责人和联络员及编写工作计划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工作专班实行席位制,如遇人员变动,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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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手机号码 | 联络员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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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此表要求各镇区、各部门于2025年7月11日之前将电子档和盖章版文件发送至县发改局
联系人:唐溢,15720911636 邮箱:1498616062@qq.com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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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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