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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6686 发布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

阳新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整洁、美观,提升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黄石市人民政府《黄石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时间全面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全县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重要农村公路沿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脏乱差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公路路域环境“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生态和谐”的目标,打造“畅、安、舒、美、绿”的公路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全县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外(重点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和高速公路连接线。

(二)全县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范围。

(三)全县重要农村公路用地范围以内。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三、整治内容

(一)高速公路。

1.全面清理桥下空间及建筑控制区内的堆积物、废弃物、生活垃圾、易燃物品等,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在桥下空间内从事违法建设、生产经营、仓储等活动。

2.清理连接线沿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物等,保持路面及两侧整洁;整治连接线沿线的违法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停乱放等行为。

(二)普通国省道。

1.严格管控建筑控制区内的建设活动,未经审批不得新改、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2.全面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内的堆积物、废弃物、生活垃圾、非公路标志、广告牌等。对沿线损坏的附属设施及时修复或更换,对沿线缺失的绿化进行补植,对符合规定的标志进行规范设置和管理,确保不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路域景观。

(三)农村公路。

1.全面清理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杂草杂物等,保持路面干净、路肩平整、边坡稳定。

2.整治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占道行为,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料、设置障碍等,保障公路畅通。

3.修复损坏的路面、路肩、边沟、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桩等安全设施,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9月-12月)。

成立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专班,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任务清单,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形成“一路一档”,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1月-12月)。

各责任单位结合2025年整治成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照整治目标和问题清单,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已整治问题是否反弹,新的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年度任务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月-12月)。

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公路路域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统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同时负责普通国省道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县财政局

负责统筹安排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所需资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城管执法局

负责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用地红线外环境卫生整治(农村区域具体结合年度环卫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镇(区)做好城区、镇区路段路域环境整治。

(四)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作,维护拆违治安秩序,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扰乱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负责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五)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监督公路沿线的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行为;指导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严格审批建筑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建筑控制区土地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公路沿线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加强对公路沿线建筑风貌的管控,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沿线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确保与路域环境相协调。

(八)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融入农村人居环境中进行协调推进,负责组织开展所涉沿线村、湾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九)各镇(区)政府

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和连接线、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外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农村公路镇区及建筑控制区范围等路段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违法设施的拆除工作。

附件:阳新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清单

1


附件

阳新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整治路线名称

路线范围

里程
(km)

整治期限

责任单位

涉及镇区

起点

止点

一、高速公路

1

武阳高速阳新段

高速主线及白沙、浮屠、荆头山连接线

39.67

2025年9月-12月

属地政府

白沙镇、浮屠镇、率洲管理区、荆头山管理区、排市镇、木港镇

2

G56杭瑞高速阳新段

高速主线及枫林、木港、排市连接线

63.55

2026年1月-12月

属地政府

枫林镇、木港镇、排市镇、龙港镇

3

G45大广高速阳新段

高速主线及三溪、龙港连接线

34.03

2027年1月-12月

属地政府

三溪镇、龙港镇

二、国省干线

1

G106京广线阳新段
(K1288+918-K1348+197)

梁公铺

通山交界

59.279

2025年9月-12月

县交通运输局

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白沙镇、浮屠镇、率洲管理区、排市镇、龙港镇

2

G316长同线阳新段(K884+755-K904+046)

军垦

大冶梅咀交界

19.291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率洲管理区、三溪镇

3

G351台小线
(K841+865-K884+400)

界首交界

八一大桥

42.535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枫林镇、木港镇、兴国镇、城东管理区

4

G351小线
(K894+000-K916+500)

荻田路口

三溪乡博园

22.5

2025年9月-12月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经济开发区、浮屠镇、三溪镇

5

S413大三线
(K0+000-K19+572)

大田

三溪

19.572

2025年9月-12月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王英镇、三溪镇

6

S412黄阳线
(K30+200-K51+285)

父子山

五一

21.085

2026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白沙镇、陶港镇、城东管理区、兴国镇

7

S237富阳线
(K0+000-K32+746)

富池镇

荻田路口

32.746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富池镇、半壁山管理区、陶港镇、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

8

S356朱横线
(K0+000-K32+300)

木港镇

龙港镇

32.3

2027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木港镇、排市镇、龙港镇

9

S203黄枫线
(K95+200-K118+000)

海口湖大桥

富阳线

22.8

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属地政府

黄颡口镇、富池镇

三、农村公路

1

枫林镇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示范片区路线

22

2025

属地政府、相关部门

枫林镇

2

三溪镇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示范片区路线

23.279

2025

属地政府、相关部门

三溪镇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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