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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多元联动 一站解纷”劳动争议 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6699 发布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多元联动 一站解纷”劳动争议 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多元联动 一站解纷”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阳新县“多元联动 一站解纷”劳动争议

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衔接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4〕25号)和《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5〕4号)精神,切实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立“多元联动 一站解纷”劳动争议化解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前端,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共同缔造理念,积极推进“人社+工会+法院+N”裁调审衔接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工作原则,持续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为我县劳动争议处理提供高效、公正的解决途径。

二、工作目标

建立“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衔接工作机制,打造阳新县“多元联动 一站解纷”劳动争议化解平台,形成劳动争议源头协理、风险协防、调解协同、裁审协助、联动协调“五协”衔接机制。通过优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劳动争议处理化解方式,形成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合力,使劳动人事争议和诉讼案件量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三个规范”打造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平台。

1.规范调解阵地。一是建立“人社+工会+法院”裁调审对接工作室。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法院和其他成员单位(参见通知)联合成立阳新县“人社+工会+法院+N”劳动争议裁调审对接工作室(以下简称“裁调审工作室”),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信息共享、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按照纠纷调处中心、矛盾疏导中心、释法答疑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四个中心”的工作定位,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案件信息“第一时间共享”,会商研判,全面准确地了解劳动争议的全貌,形成“1+N”的调解合力效应。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风险矛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打造县、乡镇、企业三级劳动争议化解平台。在县级设立“人社+工会+法院+N”劳动争议裁调审对接工作室,在乡镇设分站,企业园区、行业协会设行业调解室,建成县、乡镇、企业三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目标设立县级中心1个、乡镇分中心6个、企业工作站30个。三是严格落实“五有”标配要求。在各级调解工作室的建设硬件方面,严格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制度、有人员、有印章等“五有”的标准进行配备。软件方面,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选聘专业的调解员队伍、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

2.规范共享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作流程与对接规范,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推动“诉、裁、调、审”有机衔接,实现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运行。二是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跨部门沟通会商。交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进展,共同研判案件规律、特点与发展趋势,为优化处理策略、提升工作前瞻性提供决策依据。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共性问题和法律适用难点开展联合研讨,协同攻关,切实提升劳动争议处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处置效率,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公正、结果高效。三是构建全县统一的劳动争议信息数据库。明确人社、工会、法院、司法等部门在数据采集、更新、共享方面的责任与路径,依托线上工作群、电子台账等方式,实现多源数据的实时归集与安全交互。通过对案件类型、行业分布、争议焦点等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定期生成阶段性分析报告和风险预警信息,定向推送至相关监管机构及重点企业,助力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发生。

3.规范调解流程。一是打造“漏斗式”分级递进的调解体系。根据劳动争议的复杂性、影响面和调处难度,构建由“民间调解、行政调解、联合调解”组成的梯度化调解机制,确保纠纷按层级化解,实现“小事不出企业、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二是构建“调解优先、仲裁补充、诉讼保障”的化解模式。劳动争议案件由县、乡镇、企业三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受理登记后,统一纳入案源登记库进行动态管理。案件受理部门经审查,认为案件属于调解范围且适宜调解的,应主动引导当事人进入相应层级的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则正常移交立案。立案后若当事人同意委派调解,立案部门应向裁调审工作室移交案卷材料。工作室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并全程在案源登记库更新记录。调解成功的,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案件审理部门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未果的,则及时转入仲裁或诉讼程序,确保案件流转顺畅、闭环管理。

(二)“五级调解网络”探索打造调解工作新路径。

1.通过零工驿站打造“家门口的调解室”。将调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依托我县各级零工驿站建立首批“家门口的调解室”。为零工经济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最便捷、最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渠道。调解室由驿站工作人员、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及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团队,聚焦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等常见争议,提供政策咨询、即时调解、引导仲裁申请等一站式服务。通过主动排查、提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解决了零工群体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的痛点,切实打通劳动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夯实全域调解网络根基。

2.通过乡镇调解工作站实现区域覆盖与专业指导。在乡镇设立调解工作站,构建全域调解网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整合基层人社中心、司法所、工会等力量,负责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排查和调解工作。实现对乡镇劳动力的区域化、网格化覆盖。定期组织法规培训,开展用工风险筛查,对复杂案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县仲裁院开展调查,成为连接“家门口调解室”与县级专业调解的重要枢纽,提升基层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防止一般性矛盾向上传导和激化。

3.通过企业调解工作站实现源头治理与内部化解。推动和指导大中型企业、重点行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深化源头治理。依据县仲裁院建设指引,帮助企业搭建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协商化解机制。该工作站重点调解劳动合同履行、薪酬福利、规章制度执行等内部纠纷,致力于通过协商对话将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和企业的应诉负担,促进企业自主完善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发生,实现了“小事不出企业、矛盾内部化解”。

4.通过仲裁院调解实现案件分流与权威化解。通过立案前的“仲裁调解”和立案后的“庭审调解”,对于各级工作站上报、当事人直接申请或经引导而来的争议,仲裁院在立案前会委派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或调解员进行专业化调解,利用仲裁的权威性促使双方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协议。对于已立案的案件,在开庭前后贯穿调解原则,力求以更高效、更和谐的方式结案。侧重于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或群体性的争议,促进案件分流、减轻庭审压力,为下级调解组织提供示范和指导。

5.通过“人社+工会+N”裁调审工作室联合调解实现多元共治与效力升级。“人社+工会+N”裁调审工作室由人社部门主导,工会积极参与,并引入法院、司法、工商联等“N”方力量,形成合力。工作室主要处理重大疑难、集体案件或经下级调解未果的争议,实现“调解-仲裁-诉讼”的无缝衔接。通过联合调解、司法确认和裁调审一体化,对于达成的协议案件可快速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可迅速转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提升劳动纠纷调解裁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共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特色亮点

(一)创新行业治理模式,打造“阳新鞋匠”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品牌。为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我县积极探索“行业+调解”的新型调解路径。打造建立“阳新鞋匠”行业调解工作室,将调解端口直接嵌入产业集聚区。结合制鞋行业用工特点,深度剖析纠纷成因,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合规建议,并着手制定行业性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指引,实现规范一家、引导一片,全面提升行业用工规范水平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形成可持续的和谐劳动关系生态。

(二)开展“仲裁员进企业 下基层送服务”,推动调解力量下沉一线。为变“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在“人社+工会+法院+N”裁调审衔接机制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下基层送服务”联合活动。由仲裁员、工会干部、法官等组成联合服务队,主动深入园区、企业,直面劳动者与企业的真实诉求。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普法,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通过“流动仲裁庭”的服务模式,高效化解现有纠纷,提前预警潜在风险,增强基层自主化解矛盾的能力,使劳动关系调处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具实效。

(三)推广“金牌”经验,实现调解组织“1+N”效能倍增。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县以荣获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的经济开发区调解委员会为样板,系统总结其成功经验,并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1+N”复制模式。通过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金牌”标准工作体系,实现计划培育多个基层优秀调解组织的目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将经开区调解委在组织建设、制度规范、调解技巧、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成熟经验,精准赋能给各基层调解工作室。推动全县调解组织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形成“培育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良性发展局面。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力量。

1.扩充专职调解员队伍。由仲裁院、法院、工会及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推荐业务骨干、法律工作者、工会代表等担任专职调解员,汇聚多方专业力量,为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提供精准调解服务。同时严格选拔并积极向省市争取名额,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仲裁员培训,提升专职仲裁员的专业化水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2.培育兼职调解员。从乡镇、企业基层调解工作室中发掘人才,通过系统培训并由人社局正式颁发聘书,将其纳入兼职仲裁员队伍,增强仲裁力量的广泛性和实践性。

3.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动态吸纳优秀律师、退休人员、专家学者、企业HR代表等“N方力量”入库,并实行名册管理与动态考核。通过构建“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家参与”的立体化人才格局,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做好宣传。

1.依托基层调解组织、政务窗口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以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流程、优势特点及成功案例,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该机制的知晓度、认同感和信任度。

2.定期筛选一批典型性强、效果好的劳动争议调解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专题报道、短视频演绎等形式,生动展示多元化解机制的实际成效,引导公众了解遇到劳动争议纠纷“去哪里、该找谁、怎么办”,让维权路径更清晰、纠纷解决更省。

(三)积极争取支持与交流。

1.主动汇报沟通。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人社局)定期向上级人社、工会、法院等部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成效和困难,积极争取政策指导和资金项目支持。

2.加强区域交流。组织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

3.总结提炼经验。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阳新经验”,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奠定基础。

附件:1.阳新县“人社+工会+法院+N”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2.阳新县“人社+工会+法院+N”裁调审对接工作室调解流程图

3.阳新县三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流程图


附件1

阳新县“人社+工会+法院+N”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社+工会+法院+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先行试点工作,进一步凝聚部门共识、增强协作合力,促进信息互通与行动协同,保障试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切实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整体效能,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县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多元化解机制的整体建设与日常运行,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程序的有效衔接,并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与政策支持,确保机制规范高效运转。

县总工会:承担劳动争议调解职责,依托工会组织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同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监督调解协议的后续履行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速审理,并加强类案指导以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司法质效与公信力。

其他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检察院、财政局、司法局、信访局等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能,分别在协调监督、资金保障、普法宣传、信访转介等方面协同参与,形成多元共治合力。

“N”方力量:积极引入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执业律师等社会力量,为复杂专业纠纷提供权威咨询和专业化调解服务,有效提升劳动争议化解的专业性与社会参与度。


附件2

阳新县“人社+工会+法院+N”裁调审

对接工作室调解流程图


附件3

阳新县三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流程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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