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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2-00123 发布日期 2012-04-11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阳新县实际编制而成。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www.yx.gov.cn)上公开。

一、概述

2011年,我县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一年来,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一项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机构,抽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实现领导、机构、人员 “三个到位”。全县上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及时限要求。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大力加强围绕以“中国·阳新”政府网站为主的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工作。2011年,通过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从内容上、功能上、版面上进行了完善,更加畅通了浏览、查阅有关政府信息的渠道。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在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镇政府、社区、村均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领导讲话、政策法规、政府文件、政府公告、政府会议、政府实事、政府采购、工作报告、编制信息、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发展规划、统计资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2011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658条。及时公开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符合公开要求的文件141个,其中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文件15 个,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126个。服务企业、服务市民、公众服务信息595条,39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机构、审批范围、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及办理流程全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向市政府办上报政务信息240条,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政府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1236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 ”栏目共受理网民来信 432件,按期转办 432件,按期转办率为100% 。全年在县政府网站上共发起三起民意征集(政府十件实事、莲花湖大桥设计、兴国大道改造),共收集市民意见5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县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如重大审批事项、关系民生的各项统计数据等没有按要求全部予以公开;部分单位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全县大部分单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务公开栏,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形式单一,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我县虽然制定了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适时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各部门结合实际在相应的场所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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