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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5-00872 发布日期 2015-03-26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将《阳新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阳新”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14-7322211,传真:0714-7312801)。
一、 概述
  2014年,阳新县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贯彻“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制定了《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审查程序,使信息发布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今年我县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畅通以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力争让网站能够便捷的为群众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了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公开,推进了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交流渠道。一是主动实现与公众互动交流。通过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开设“县长信箱”便于公众交流;二是开辟“四成同创”等专题类和网上办事等公开栏目;三是利用信件、电子邮件以及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等方式接收公开申请,提供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并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内规定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更好的满足公众需求;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阳新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500余条,大大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符合公开要求的文件58件;服务企业、服务市民、公众服务信息570条,39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机构、审批范围、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及办理流程全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了80个县直部门及镇(区)的2014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政府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1956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 ”栏目共受理网民来信1031件,按期转办1031件,按期转办率为100% 。全年在县政府网站上共发起5起民意征集,共收集市民意见187条。共举办行风热线线48期,组织相关单位领导与公众在线交流,对群众反映的521个问题进行了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了及时回应。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在“中国阳新”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回复率100%。
四、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涉及相关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县政府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相关的申诉案。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考核奖罚制度还未落实,监督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2015年,我县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架构和服务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发布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是要突出重点,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政务公开的各项政策,制度已基本完善,因此要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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