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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3006 发布日期 2017-05-22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5〕32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办好政府网站的政治责任感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行政职责的新平台,是新形势下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新载体。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运用互联网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政府网站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及部门的政府网站存在着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提供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网站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建好用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的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创新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快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水平
  (一)强化信息内容更新,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等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及时公开政府机构设置、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在信息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更新的不能迟于信息变更后15日。
  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对政府网站中出现的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等问题,立即进行归并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省政府办公厅将责令其关停并通报。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出台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重大决定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科学准确、通俗易懂地进行解读和引导。
  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各地各部门要依法按程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相关部门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政府网站积极予以回应。
  (三)畅通公众诉求渠道,提升互动交流水平。政府网站要通过领导信箱、网络问政、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专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畅通公众诉求渠道,接受社会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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