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民刘坤明来到本报投诉称,他去年带着约50名农民工在黄阳一级公路做工,还有170万元工程款没结清,导致他无法给农民工发放工资。
刘坤明介绍,去年开修黄阳一级公路,由湖南金土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修建此公路。去年2月份,受该公司委托,他带领约50名农民工前来该工地,在黄阳一级公路1标1工区做填路基工程。
“我们做了两个月,共208万元的工程款。”刘坤明说,去年5月,刘坤明把剩余的工程转让给了他人施工,承接建设剩余工程的老板叫胡必文。“因为是带资建设,所以工程转让给胡必文后,我们当时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得很清楚,胡必文要付给我208万元的工程款,且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胡必文先支付了我38万元,还欠我170万元没给。”刘坤明说,“我们当时约定年底一定把工程款结清。而到了年底,我去找他要钱来给工人付工钱时,对方称没钱给。”
拿不到钱,刘坤明带着工人去找了承包方湖南金土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发包方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讨要还拖欠的工程款,然而未果。
针对刘坤明所言,记者采访了湖南金土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名斐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这是刘坤明和胡必文的纠纷,与他们没关系。接着,记者又电话采访了胡必文,他建议记者最好和公司联系,记者表示已经与公司联系过了,他称,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于欠刘坤明的170万元工程款一事,他并没给记者解释,然后称电话信号不好,就挂了电话。
6日,记者在刘坤明的带领下,来到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在阳新的项目部,找到了谢姓负责人,他让刘坤明把拖欠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拖欠的薪资证明拿给他,他承诺负责处理。(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