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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业务经办过程中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7-11-23 09:54 来源:县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4月,我县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年7月份起,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由财政代发正式改为养老保险基金渠道发放。截止目前,全县新机保应参保单位208家(在职参保人数10602人,退休人员4362人),正式上线运行159家(在职参保人员8077人,退休人员3642人),未上线单位49家(在职人数2525人,退休人员720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给部分退休老同志正常领取退休金带来了疑虑与不便。为此,我局诚恳向有关退休老同志表示歉意,并就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部分人员养老金发放不成功问题。7至8月份,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没有正式系统上线运行,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社局代发到原先领取的银行卡或存折。9月份参保单位正式系统上线运行后,按系统的要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只能发放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
由于部分退休人员和参保单位并不了解相关政策,造成发放失败,失败原因为:一是部分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没有激活;二是部分银行在乡镇无营业网点,社会保障卡使用不便,部分退休人员将系统记录的社会保障卡注销后到银行进行了重新办理;三是部分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出现错误,导致与社会保障卡不相符。
2、部分单位未办理“中人”( 指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职转退休手续问题。根据参保的六个环节(①参保登记②基数申报③核定征收④待遇申领⑤待遇计发⑥待遇发放)要求,上线单位在每月10号之前做好核定,并及时足额缴费,系统才能进行正常业务办理(中人在职转退休的身份转换、待遇发放、待遇调整等)。可是在实际办理中,一部分单位没有按时申报核定,另一部分则是参保单位在核定后,没有每月及时足额缴费,导致该单位的“中人”系统记录为欠费状态,不能在系统中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并计算退休待遇,造成系统不能进行正常发放及调资。
3、部分参保单位的“老人”( 指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少发问题。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的部署,参保单位系统操作上线运行,按2014年10月单位发放的退休(职)费标准录入“老人”基本信息。待单位正式上线运行后,需在系统内进行2016年、2017年两次待遇调整,从而计算出2017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部分单位在系统扎账之前没有完成待遇调整及“中人”的待遇申领工作,造成系统无法按2017年养老金标准进行线上发放。为了不影响 “老人”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在10月份待遇发放时,该批次34家单位的“老人”,系统按照2014年10月的工资标准进行了发放,该批次“老人”待遇差额将在11月份予以补发。
4、部分单位未上线运行问题。根据系统上线运行的要求,在11月份,所有参保单位只能在线上运行,未上线单位将导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11月份无法发放。上述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只有等正式上线后补发,我们将加强督办力度,力争尽早实现所有参保单位上线。
5、参保单位经办出错问题。部分单位经办人员频繁更换,人员不稳定导致交接工作脱钩,业务经办前后不衔接,经办流程不熟悉,系统操作不熟练,因此在参保登记时,出现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有误、工资基数申报数据错误。信息数据的录入错误,既影响在职人员的缴费数据及退休待遇的计算,也影响我县上线运行工作考核指标,我局已向省厅信息中心报告并请求回退。
针对上述问题,县人社局下一步将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回应部分退休老同志的关切:
1、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信息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要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认真研读“新机保”政策,切实弄懂弄通“新机保”政策,系统操作要熟练,业务经办要认真细致,审查复核要严格把关。
2、切实改进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办整改力度,信息错误的及时纠错,发放不成功的及时发放,发放金额不足的及时补发,同时,对未完成待遇调整的“中人”的待遇申领工作,以及人员基本信息仍未录入的单位,我局将催促他们尽快配合,确保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取退休金。
3、提高服务质量。对进行咨询和前来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诚恳,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而归。
4、接受社会监督。县人社局作为县政府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将不断加强人社业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咨询电话:0714-735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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