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新闻发布会

解读《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2-01 15:13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 1.时间:2021-07-21

  • 2.嘉宾:省能源局总工程师伍孝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龙宁;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余先进。

  • 3.内容: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优化电力营商环境。7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 4.文字实录: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能源局总工程师伍孝峰先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龙宁女士;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余先进先生;

首先,请伍孝峰先生解读《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省能源局总工程师伍孝峰: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加快解决转供电违法违规加价问题,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将转供电改革纳入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我们迅速行动,聚焦转供电改革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和相关市场主体意见,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围绕推进“三改”,通过违规加价整改兑现降价红利、转改直改造降低存量、收费体制改革严控增量,实现“两降一优”,即降低转供电主体数量、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和优化用电环境。方案明确了分阶段的具体目标:2021年底前,全省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加价行为全面整改,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转供电终端用电成本逐步降低;到2023年,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体系初步形成,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转供电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转供电收费体制改革

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照我省2018年以来工商业电价历次降价节点和降幅,开展为期3个月的转供电违规收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转供电终端电价,各转供电主体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退费工作,及时足额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建立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提高转供电收费透明度。改革园区转供电管理体制,明确了园区转供电主体和供电企业之间电费结算清算流程及规则。通过明察暗访、开展督查等方式,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及时曝光一批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的转供电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二)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

结合我省实际,9月底前,相关部门要制定并发布湖北省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电实行“一户一表”, 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转供电行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对用户受电工程,严格落实“三不指定”(不指定设计单位、不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指定施工单位)要求。坚持平等自愿、依法依规原则,对具有独立产权的终端用户,由产权单位与供电企业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推进配电设施管理改革。配电工程移交后,供电企业应直接抄表、服务到户。

(三)加快推进转改直改造

发挥多方主体作用,加快推进转改直改造,9月底前,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简单易行、流程明确的转改直技术指南,规范改造过程管理,减少转供电存量。鼓励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补贴、供电企业投入、转供电企业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筹措改造资金。转供电配电设施及直供电户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按规定纳入输配电成本予以疏导。以开发区、园区、商业综合楼宇为重点,实施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转改直重点项目,进行转改直试点示范,探索出操作性强的改造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电网实施、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加快实现应改尽改、应直尽直。

(四)提升电力服务水平

围绕建立健全转供电改革长效机制,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配电网建设力度,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提高供电安全和质量水平。建立“绿色通道”,将转改直涉及的公共电网改造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加快实施。简化办电手续,推进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电力接入一窗受理、全程代办,让用户最多跑一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全流程线上办电,提升用户体验。强化节能管理,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严格实施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提高能效水平。指导转供电主体加强内部管理,精细测算转供电损耗,规范成本回收渠道,疏导合理诉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降低电力市场化交易门槛,支持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持续降低用电成本。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加快解决转供电违法违规加价问题,推动建立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转供电体制机制,确保降电价红利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一)开展转供电改革督导调研。组织各地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转供电台账,全面取消开发区、园区转供电违法违规加价,实现所有开发区、园区全覆盖。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电力公司组成督导调研组赴各地开展督导调研,重点督导各地7月底前全面取消开发区、园区违规加价落实情况。

(二)推进转改直试点示范。以开发区、园区、商业综合楼宇为重点,实施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转改直重点项目,探索出可操作的工作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电网实施、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加快实现应改尽改、应直尽直。发布操作简便的城镇新建住宅、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和转改直技术指南,严控新增转供电主体。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转供电违规收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对照我省2018年以来工商业电价历次降价节点和降幅,及时足额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该清退的要限时足额清退。利用电力大数据技术,推广转供电费码,构建转供电价格行为“违规预警+精准监管+案件查处”的综合治理模式。

(四)优化获得电力服务。持续加大配电网建设力度,推动项目及时落地。加强设备精益化管理,深化配电网自动化应用,提升供电安全和质量水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丰富交易品种,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降低电力市场化交易门槛,支持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市场化直接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持续降低用电成本。

(五)建立通报督办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督责任,压实转供电各方主体责任链条。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检查督办,将转供电改革纳入省政府督查计划,对推进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强化问责追责,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转供电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地。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龙宁女士介绍新建建筑领域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龙宁:

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住建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坚定不移支持和推进转供电改革,严格清理规范转供电行为,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将转供电改革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各地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配合相关部门认真修改完善全省转供电改革工作方案。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住建部门落实转供电改革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严格监管,坚决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住建部门负责新建建筑项目从取得施工许可至竣工验收备案这一阶段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一直以来,各地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和转供电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监督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把控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

《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发布实施后,我们将按照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各建设环节的监管。新建建筑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时,督促图审机构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户严格审查,实行“一户一表”;施工过程监管中,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质量;联合验收时,重点核查“一户一表”的落实情况,确保“一户一表、直抄到户”。进一步加强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建设标准技术培训,提高各地住建部门和设计施工人员相关标准贯彻落实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坚持优化服务,严格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全力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扩面提质,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标准。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严格落实以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转供电区域电损、共用设施设备用电等相关费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终端销售电价向用户收取合理电费,严禁以电价加价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转嫁管理成本、设备成本。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加大电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全力推进转供电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主动对接省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国网湖北电力公司,积极参与编制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有效解决建设行业与电力行业标准相适应问题,为落实具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户实行“一户一表”提供政策依据。指导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补贴、供电企业投入、转供电企业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转供电改革的经费来源问题,扎实推进老旧小区具备条件的“一户一表”转改直改造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督促全省各地住建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培训,压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着力严监管、减存量、控增量,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贡献更大住建力量。

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余先进先生介绍推进存量转改直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余先进:

首先,我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各位领导、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给予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连续多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不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公司作为责任央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力营商环境优化和转供电改革工作,保障惠民利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下面,我就转供电改革工作发布如下信息:

一、转供电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全力创造条件,不断加快转供电改革进度。在省委省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推动国家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到终端客户。一方面,我们组织开展了多轮转供电情况摸排,初步梳理全省转供电主体9345个,涉及终端客户约70万户。同时,对转供电终端客户是否有独立产权、移交意愿进行了初步摸排,对具备电网直接供电条件的住宅小区和配套商业门面,先行启动“转改直”接收工作。目前,已完成9个居民小区的改造接收,启动了55个转供电主体1.28万户的改造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在网上国网APP上开发部署“转供电费码”小程序,为广大终端客户提供主动上报转供电价格的线上渠道,累计动员4万余人次进行上门宣传与推广,目前,全省50多万个终端客户已经申领“转供电费码”,针对转供电违规加价有关线索,我们协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与处理。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供电服务品质。我们主要从办电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服务三个方面下功夫,抓实效,不断提升供电服务品质。压缩时间方面,全面实施办电“321”服务,高、低压办电环节压减为3个和2个;推行小微企业1天极简报装服务。优化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小微企业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平均建设周期压减至11.3天。降低成本方面。持续深化“三省”“三零”办电服务,上半年,全省约19万客户实行“零费用”接电。严格落实包括疫情支持性政策在内的各类降费减费政策,2015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29.52%,大工业电价累计降幅5.91%,基本电价下降约10%。提升服务方面,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上半年供电可靠率99.906%,同比提升0.045个百分点。全面推进线上服务,持续推广“网上国网”“办电e助手”等线上服务渠道,推进“不动产+用电”一体化过户等便民服务,持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转供电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客户自愿、独立产权、整体移交”为原则,对具备转改直条件的客户,全面开放“一户一表”接收工作。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工商业客户“一户一表”技术指南》,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转供电加价。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转供电费码”推广力度,力争年底前实现转供电客户全覆盖,助力市场监管部门对转供加价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加快推进“转改直”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将转供电改革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当好电力先行官、架起党群连心桥,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新华社记者:请问“转供电费码”是什么举措,它有什么作用?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余先进:

首先,“转供电费码”是我们在对外服务的“网上国网”App中开发的一个小程序,目的是帮助终端用户了解自己用电是否被加价。转供电终端用户可在手机应用商店里下载网上国网App并注册登录,通过转供电费码这个小程序,填写转供主体月度收取自己的电费电量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判断加价风险,生成“绿码”“黄码”和“红码”。目前,加价7%以内为黄码,若显示红码则表示被严重加价,针对“黄码”“红码”等疑似加价线索,我们会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核查处置。


湖北日报记者:请问我省住建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龙宁:

在现行国家政策标准下,建设项目红线至电表之间的建筑电气专业工程不论执行建设行业国家标准,还是执行电力行业标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为了解决标准适用的问题,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发布湖北省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电实行“一户一表”,从严控制新增转供电行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国网湖北电力公司等部门单位,做好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的编制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新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管,确保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在设计环节得到有效落实,从源头管控新增转供电。

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充分发挥监理作用,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确保建筑电气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可通知供电企业参与项目配电设施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应督促整改到位。


中国商报记者:请问省发改委在牵头制定《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省能源局总工程师伍孝峰:

《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主要体现为“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改革导向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注重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加快理顺转供电收费管理体系,完善转供电配电设施管理机制,解决转供电监管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终端用户合法权益。二是坚持长期效果与短期任务相结合。既解决好当前不合理加价、政策红利传导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又加强供电全过程综合管理,构建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分类推进与标本兼治相结合。从存量和增量两个维度着手,分类推进转供电改革,做好存量部分节能、价格、安全监管,强化增量部分源头管控,力争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四是坚持统筹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转供电改革涉及价格、建设、标准、监管、安全等多方面工作,需强化统筹各方力量,注重发挥各地各部门属地和职能作用,依法依规抓好任务落实。


中外新闻社记者:假如我是一个转供电主体,申请“转改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向谁申请?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余先进:

本次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转改直”工作坚持“客户自愿、独立产权、整体移交”的原则。“客户自愿”,就是产权单位愿意将所属的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供电公司;“独立产权”,就是终端用户要有独立产权;“整体移交”,就是产权单位在与供电公司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后应一次性将移交范围内供配电资产全部移交给供电公司,以便供电公司对终端用户进行一次性接收立户。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向属地供电营业厅提出“转改直”申请,我们会有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推进后续的工作。


湖北经视记者:请问我省住建部门如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转供电改革政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龙宁: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发布之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督促物业企业认真落实“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等规定。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实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转供电终端用户公示向电网企业购入电量及同期终端用户用电量、购电支出及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收入,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老旧小区转改直改造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转供电清查整治工作,规范转供电收费,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