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创建“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07-12 10:47]
成文时间:2022年6月20日效力状态:现行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创建“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关于创建“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全方位、全流程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84号),坚持“统筹推进、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明晰权责清单、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标准,建立全面覆盖、监督有力、保障得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总结推广一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典型经验。

二、工作目标

2022年9月底完成构建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常态化、执法考核精细化的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三、示范单位

经综合考虑区域分布、执法状况、工作基础等因素,确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国镇作为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创建示范单位。其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镇(区)按照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创建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创建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新机制。成立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整合县人大依法监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督、县检察院检察监督和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四方监督职能,县司法局联合县人大、县检察院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协作监督制度,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2.建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审批、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相互衔接机制,完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赋权行政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协作机制等,推行部门联合执法进社区、进小区,防止相互推诿,造成工作脱节。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查等制度。

4.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双向协作监督机制。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程序、明晰问题线索办理流程、严肃协作配合工作纪律、明确违法案件处理方式,推进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具体化、程序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适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意见书,对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被究。

5.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发布制度。严格按照《阳新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阳新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明确在官方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解决当前存在的多头公布、重复公布、版本不一、更新滞后等问题,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着力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无编制证明文件的一律禁止申领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对出现执法过错、不合格、不适应执法岗位人员予以暂扣或注销执法证件,直至退出执法岗位。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区)编制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每名执法人员全年集中培训不低于5个工作日,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轮训、新任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推进“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建立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知识抽考系统,以常态化抽考助推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3.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区)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行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职责权限、聘用保障、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常态化开展执法辅助人员培训,每名执法辅助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3天,切实提升执法辅助人员工作水平、展示良好形象。

(三)着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1.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点,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推行法制机构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办案工作制度,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细。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区)要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加以公布,厘清执法办案权限,明确承办、审核、审批责任,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准确有效。  

3.深化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向基层赋权的镇(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镇(区)赋权目录清单并公布,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以及“四张清单”“一案三书”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力度,有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约谈指导、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改进强制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区)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投诉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及时处理针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当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6.建立行政执法负面清单,将投诉多、纠错多、问题多的执法事项和执法人员纳入其中,作为重点监督对象。

(四)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建设。

1.统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立案审批表、处理审批表、处理决定通知书、建议书等文书标准,探索电子执法案卷立卷和评查标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公信力。

2.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回访制度,明确案件回访比例、回访人员、回访结果处理等内容,压实责任,督促执法机关谨慎行使执法权,加强自我约束。发挥复议应诉、法律援助、投诉举报等渠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违法执法线索,提升行政相对人对全县执法环境的满意度。 

3.优化执法案件评查机制。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促进案件评查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组织年度执法检查、交叉评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日常评查工作。开展“现场监督、现场评查、现场纠正、现场整改”的“四个面对面”执法监督活动,通过执法人员现场讲、评审人员当场评,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通过案件评查、典型案例评议、专家点评等方式,达到以案促学、示范引导效果,总结执法经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4.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制度。全面梳理执法风险点,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公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执法热点问题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不定期选择1个领域或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5.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网络平台。在“法治阳新”公众号开辟“行政执法监督”专栏,收集问题线索,公示公开执法信息,公布典型案例等,在“法治阳新”抖音号宣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相关工作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6.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宽选聘渠道,组建体系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行政执法监督员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重点企业职工等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协助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7.建立乡镇执法监督骨干库。以乡镇人大队伍、司法行政队伍为核心,吸纳农村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群体,构建乡镇的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保障监督力量。

8.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选取一批企业作为执法监督联系点,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每年走访1-2次,着重调查执法满意度;提高民营企业、规上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监督员中的占比,加强与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同合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五)着力加强执法考核精细化建设。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应用。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行政机关一把手“述法”报告,压紧压实责任。提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在法治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将评定结果与执法人员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干部任用相挂钩,充分调执法人员高质量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执法绩效考评向党委、政府报告机制。县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度对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情况和内容进行考评并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查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纠正撤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每年报告一次;遇有情节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问题的即时报告。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行政执法知晓率、参与率。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聘请、奖励淘汰、学习培训和管理考核等制度,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1日——4月20日)。县司法局、示范单位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其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镇(区)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县司法局。

(二)开展创建阶段(4月21日—8月25日)。县司法局牵头,示范单位积极推进作示范,其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镇(区)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组织实施。8月10日至15日,各单位自查,8月16日至25日,县司法局组织验收。

(三)评估总结阶段(8月26日—9月15日)。按照检查和验收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工作台帐,迎接省优化办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是规范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体系的建设取得良好实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将先行区建设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县司法局要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对接合作,加强制度建设,挖掘监督案源,规范监督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区)和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因地制宜,完成先行区创建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压实责任,加强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先行区创建工作,落实好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措施。对完成工作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在2022年度的法治建设考核、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或者优先推荐;对任务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阳新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阳新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程  浩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柯友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再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兰  山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曹中启  县检察院检察长

        杨前友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义华  县政府办副主任

董晓梅  县政府办副主任

明金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肖慧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子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孔祥鹏  县发改局局长

李细禄  县教育局局长

潘  勇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程时伟  县经信局局长

宋进禄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会海  县民政局局长

徐新农  县司法局局长

马哲强  县财政局局长

卢长林  县人社局局长

明正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会武  县住建局局长

刘合仕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绪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锡水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徐国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教炜  县商务局局长

胡文省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石  峰  县卫健局局长

柯  良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汪茂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邢国家  县审计局局长

汪  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宝林  县统计局局长

陈若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会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邹剑锋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谢作富  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局局长

胡红兵  县税务局局长

吴兴才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建斌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富华  县残联理事长

樊依涵  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各镇(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阳新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先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徐新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先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先行区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区)先行区创建工作;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先行区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