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里案外 | 一面锦旗背后的“较真”

来源:[阳新法院] 日期:[2026-07-04 00:00]

前不久,我收到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尽心尽责 服务企业温暖贴心”的锦旗。送锦旗的是武汉的一家科技公司,他们与湖北某数据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二审维持了原判,执行款也已到位,案子算是画上了句号。




接手案件之初,当事人有很大分歧。没有中标通知书,没有备案的施工合同,只有几份零散的聊天记录和现场照片。原告主张工程款46万余元,被告自行询价却认为仅需23万余元,差价一倍有余。双方各执一词,证据又支离破碎,如果仅坐堂问案、依赖书面材料,根本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更要紧的是,原告系外地企业,来阳新做工程却拿不到钱,嘴上没说什么,可站在企业的角度想想,长期回款无门,难免会对本地营商环境心生疑虑。作为承办法官,我必须尽快找到一个突破口。

光靠埋头翻卷宗当然不够,还得走出去看现场。在不断的沟通中,零散的证据丰富成了几百页的聊天记录、报价单、材料清单。尽管杂乱无章,我依旧逼着自己静下心来,按时间顺序一点点梳理——从最初磋商意向,到中间供货安装,再到最后催款对峙,搭起了一条完整的时间轴。随后,我多次前往案涉停车场,拿着这些已初步整理好的材料,逐一核对每一个摄像头点位、每一处岗亭位置,将现场情况与双方提供的清单反复比对印证。正是在这种“卷宗+现场”的交叉核验中,事实脉络才真正清晰起来,也为后续庭审采信证据打下了扎实根基。

预判到案件极有可能启动鉴定程序,我主动向双方释明司法鉴定的周期和成本,把“丑话说在前面”。果然,被告申请鉴定后,因双方提交材料拖延、不完整,鉴定周期延长了一个半月。期间,我多次组织调解,反复督促双方配合鉴定机构工作,虽然一直未能调解成功,但正因为前期释法到位,当事人对时间的延长表示了理解。

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我严格遵循程序,充分尊重双方意愿,通过随机摇号确定。最终,法院结合证据采纳了鉴定机构按销售合同及附件清单计价出具的第二种方案,依法判决被告支付36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后,原告顺利拿到了执行款。

锦旗虽轻,情意厚重。它既是当事人对我的肯定,更是对司法公正的期许。未来,我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多看一眼现场、多说一句法理、多存一份公心,努力让每一次法槌落下时,都能经得起事实的检验、法律的推敲和良知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