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 示范户”法治专题培训活动的通知

来源:[法治阳新] 日期:[2024-10-22 14:45]

各镇(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各司法所、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提升基层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决定在全县各镇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专题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法治能力为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

三、参加对象

各镇(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

四、主要内容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重点培养基层法治带头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社情民意信息收集能力、公共社会事务服务引导能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能力。

五、活动安排

(详见附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与群众的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是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抓,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抓,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镇(区)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及时主动与讲师对接,协调好活动时间,确定好授课内容,组织好参会人员,参与培训活动的各村“法律明白人”原则上不低于2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做到全覆盖。司法所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主动参与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区)、司法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培训活动的宣传,广泛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体现政策惠民、法治为民的法治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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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法办(司法局)联系人:王水泉电话:18671486786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石洁            电话:13597664704

附件:阳新县“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活动安排表

                  阳新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4726

附件:

阳新县“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活动安排表

序号

镇(区)

主讲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经济开发区

游继红

农业农村局

13507231923


2

城东管理区

游继红

农业农村局

13507231923


3

富池镇

王能才

才俊律师所律师

18986570888

已讲

4

黄颡口镇

马先明

富川律师所律师

13872095604


5

陶港镇

马先明

富川律师所律师

13872095604


6

白沙镇

农业农村局

15871206661


7

浮屠镇

柯昌国

武汉正义行律所律师

13307239333


8

三溪镇

游继红

农业农村局

13507231923


9

王英镇

农业农村局

15871206661


10

龙港镇

农业农村局

15871206661


11

洋港镇

曹鹏程

睿范律师所律师

15971513222


12

排市镇

农业农村局

15871206661


13

木港镇

黄华荣

富川律师所律师

13197027128


14

枫林镇

何秀钢

文光律师所律师

13986591547


15

兴国镇

刘合安

富川律师所律师

13972775852


16

率州管理区

合并至排市镇一同参加培训


17

荆头山农场

合并至浮屠镇一同参加培训


18

半壁山农场

睿范律师所律师

1380723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