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各司法所、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提升基层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决定在全县各镇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专题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法治能力为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
三、参加对象
各镇(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
四、主要内容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重点培养基层法治带头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社情民意信息收集能力、公共社会事务服务引导能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能力。
五、活动安排
(详见附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与群众的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是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抓,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抓,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镇(区)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及时主动与讲师对接,协调好活动时间,确定好授课内容,组织好参会人员,参与培训活动的各村“法律明白人”原则上不低于2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做到全覆盖。司法所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主动参与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区)、司法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培训活动的宣传,广泛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体现政策惠民、法治为民的法治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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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法办(司法局)联系人:王水泉 电话:18671486786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石洁 电话:13597664704
附件:阳新县“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活动安排表
阳新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阳新县“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活动安排表
序号 | 镇(区) | 主讲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经济开发区 | 游继红 | 农业农村局 | 13507231923 | |
2 | 城东管理区 | 游继红 | 农业农村局 | 13507231923 | |
3 | 富池镇 | 王能才 | 才俊律师所律师 | 18986570888 | 已讲 |
4 | 黄颡口镇 | 马先明 | 富川律师所律师 | 13872095604 | |
5 | 陶港镇 | 马先明 | 富川律师所律师 | 13872095604 | |
6 | 白沙镇 | 周 妮 | 农业农村局 | 15871206661 | |
7 | 浮屠镇 | 柯昌国 | 武汉正义行律所律师 | 13307239333 | |
8 | 三溪镇 | 游继红 | 农业农村局 | 13507231923 | |
9 | 王英镇 | 周 妮 | 农业农村局 | 15871206661 | |
10 | 龙港镇 | 周 妮 | 农业农村局 | 15871206661 | |
11 | 洋港镇 | 曹鹏程 | 睿范律师所律师 | 15971513222 | |
12 | 排市镇 | 周 妮 | 农业农村局 | 15871206661 | |
13 | 木港镇 | 黄华荣 | 富川律师所律师 | 13197027128 | |
14 | 枫林镇 | 何秀钢 | 文光律师所律师 | 13986591547 | |
15 | 兴国镇 | 刘合安 | 富川律师所律师 | 13972775852 | |
16 | 率州管理区 | 合并至排市镇一同参加培训 | |||
17 | 荆头山农场 | 合并至浮屠镇一同参加培训 | |||
18 | 半壁山农场 | 邹 娇 | 睿范律师所律师 | 13807231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