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2-27 10:31]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检查文书
1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事项: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法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2号令)、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鄂政发20172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2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事项:对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监管

法律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625日通过)第五条、第六条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2号令)、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鄂政发20172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3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事项: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第三次修订)第七条第二款、第四十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第五条第二款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2号令)、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鄂政发20172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