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3-03 16:01]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

专项检查计划

检查文书

1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2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六条

1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涵盖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必要事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度是否规范,集体合同的履行义务是否存在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



3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1

检查许可证的有效性,注册资本是否达到法定标准,经营场所是否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 所和设施,审查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是否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



4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1

检查许可证的有效性,持证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否达到3名;经营是否规范,发布的招聘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收取押金等违规费用;是否有健全的章程、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



5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4次

各社保经办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



6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第一

2次

是否使用童工,工资是否达到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现象



7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

2次

是否开办企业社保账户



8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执行《企业年金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九条

2次

是否开办企业社保账户



9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民办技工学校的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2次

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现象



填表说明:1、此表统计时间为2025年度;2、行政检查主体是指2024年执法主体清理中各单位清理出来的行政检查权限主体,有多个的均要填写;3、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填写要注意具体事项权力是否在县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是否失效;4、检查频次是各个单位自己每年制定的检查计划,标准就是各自领域的行业标准;5、专项检查计划是指本单位2025年预开展的检查计划;6、检查文书是开展检查时相关格式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