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2-28 09:06]

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规范涉企行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示表》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示表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2月28号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单位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检查文书
1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对取水行为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4次是否有违规取水行为、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用水需求是否改变每季度一次
2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根据《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4次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缴纳补偿费等违规行为随机
3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对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4次是否有盗采,违规采砂行为随机
填表说明:1、此表统计时间为2025年度;2、行政检查主体是指2024年执法主体清理中各单位清理出来的行政检查权限主体,有多个的均要填写;3、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填写要注意具体事项权力是否在县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是否失效;4、检查频次是各个单位自己每年制定的检查计划,标准就是各自领域的行业标准;5、专项检查计划是指本单位2025年预开展的检查计划;6、检查文书是开展检查时相关格式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