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主体 | 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行政检查标准 | 专项检查计划 | 检查文书 |
| 1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对取水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 4次 | 是否有违规取水行为、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用水需求是否改变 | 每季度一次 | |
| 2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对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4次 | 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缴纳补偿费等违规行为 | 随机 | |
| 填表说明:1、此表统计时间为2026年度;2、行政检查主体是指2025年执法主体清理中各单位清理出来的行政检查权限主体,有多个的均要填写;3、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填写要注意具体事项权力是否在县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是否失效;4、检查频次是各个单位自己每年制定的检查计划,标准就是各自领域的行业标准;5、专项检查计划是指本单位2026年预开展的检查计划;6、检查文书是开展检查时相关格式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