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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09:56 来源: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我中心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了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我中心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依法开展文创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我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创文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一方面可切实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又可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作风,使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文创中心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责任。二是依据法治阳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创文法治工作能得到具体的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学习

为了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中心法治化管理,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单位完善各种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结合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八五”普法学习要求,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二是充分利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种法律法规条例的培训学习,并完成党纪法规知识的考试。

三、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党员干部结合平时的文创工作,利用多种渠道,进镇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0余次。一是针对“3.15”、“4.22”、“5.1”、“6.1”、“7.1”、“12.4”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镇两区(兴国镇、城东新区、城北经开区)社区(村)、城区各学校进行普法宣传。二是结合文创工作督查检查、双月述评考核工作,在全县所有镇区、县直各部门重点宣传《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创文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觉去遵守,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舆论宣传引导,积极运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生动鲜明的法治宣传,增加创文相关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同时,在电视、纸媒、印发宣传页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车载喇叭、抖音视频和微信视频号等载体滚动播放法治动漫、音频来开展普法,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以及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四是成立文明劝导队,在兴国城区主要路口持续开展“文明守法安全行”活动,对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四、依法民主决策,推进文创工作

一是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根据《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研究聘请法律顾问。我中心讨论重大事项、签订合同等涉法事项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为我县创成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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