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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7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9)第0076号

兹有权利人张朝阳、徐哲枚名下位于阳新县御湖天下一套商品房,由于当时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夫妻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书该房屋属于徐哲枚单独所有,男方不予配合办证流程。现根据省厅学习文件的处理意见【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满一年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中明确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可由取得权利方的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给付条件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公告无异议后予以登记。】特申请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局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