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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公告
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县规划委员会第47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阳新县原种场的申请,拟将位于阳新县237省道旁(222km附近)一宗土地予以收购储备。原土地使用权人:阳新县原种场,拟收购土地面积为2337平方米,其中:用地面积1597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740平方米。四至关系:东为237省道,南为空场,西为空场,北为空场。具体范围以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公2016011265)为准。如对上述土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县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登记。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前来登记者,将按照“土地权利人自动放弃其应有的权益”意见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兴国镇东坡路61号县土地收储中心
联系电话:0714—7324891
联系人:罗先生
阳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7年4月28日